法律援助暖民心案例?【民生彙】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法律援助暖民心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民生彙】
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
“10年了,我在山丹看守所會見的那個不到14歲的少年,已經結婚生子了吧?那位‘以後我能喊你馬蘭姐嗎’的李曉,你過得還好嗎?丢羊的農民大哥,你們如今都過上舒心的日子了吧?一想起你們,我的心裡就暖暖的。”
10年,可以讓人從少年到青年,從青絲變白發。而北京律師馬蘭,用10年時間,磨砺了法律援助這把正義之劍。2019年12月底,馬蘭和衆多志願者一同走進北京人民大會堂,分享參與法律援助的那些難忘記憶。這已經是馬蘭參加“1 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第10個年頭。在他人心中點起一盞燈,給他人帶來溫暖和希望,這既是馬蘭堅守10年的總結,也是她對未來的期許。
弘揚法律援助志願精神——
讓法律變得“熱乎乎”
法律援助,是把黨和政府的法治溫暖送到千家萬戶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
本世紀初,全國還有400多個縣沒有律師,很多困難家庭請不起律師打官司,普通群衆享受均等的法律服務面臨律師資源短缺、經費不足等問題。為此,司法部聯合财政部、民政部、共青團中央等部門,發起設立了“1 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以下簡稱“1 1”行動)和中央專項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以下簡稱“中彩金”項目),由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具體組織實施。
所謂“1 1”,就是1名執業律師加1名大學生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結成對子,到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開展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願服務。
2014年7月,第一次參加“1 1”行動的律師竺睿行程5000多公裡,從廣州來到邊境城市新疆伊甯開展法律援助。在一起交通肇事緻人死亡案件中,她将辦案思路從以交通肇事罪起訴肇事者調整為安全生産事故,曆經大半年的努力,最終為受害人家屬争取到70餘萬賠償款。
竺睿已先後3次參加了“1 1”行動。她把住不起賓館的受援人請到自己的住地住宿,給他們做飯,給他們提供交通費,累計向受援群衆捐助12萬多元。
從英國留學歸來的王軍衛律師,在海拔4300多米的西藏當雄縣服務了3年,一直被聘為縣政府法律顧問。他忍受着嚴重的高原反應,連續奮戰大半年,圍繞納木錯景區退牧減畜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法律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使這項關乎民族地區社會穩定的工作得以平穩順利推進。
已經是第2年在新疆洛浦縣服務的黃勇律師,被縣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聘為“特聘法律宣講師”,被縣裡多所學校聘為法治副校長。兩年來,他堅持每周帶領村民升國旗、唱國歌、講憲法和法律,讓愛國主義和法治信仰根植人們内心深處。
把冷冰冰的法律規定變成熱乎乎的大實話。已經連續參加“1 1”行動8年的康力澤律師,在廣西鐵山港服務期間,化解了兩個家庭之間的“殊死矛盾”,兩個冤家對頭的手緊緊握到了一起。一年後回訪時,這兩個村裡最貧窮的家庭,都蓋上了新房子。
這就是法治的力量。目前,“1 1”行動累計向中西部地區19個省(區、市)400多個縣派出18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願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4萬餘件,化解群體性糾紛1萬多起,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講座2.2萬餘場次,擔任政府法律顧問100餘家,為困難群衆挽回經濟損失42億多元,為受援地培養、儲備了一批優秀的法律服務工作力量。
用好中央專項資金——
讓弱勢群體得到法治“特惠”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的婦女和農民工,這5類特殊人群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點。“中彩金”項目專門資助開展針對這5類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讓他們的“特殊”得到法治溫暖的“特惠”。
原建豐,因一場車禍導緻骨折,雙目失明的他生活雪上加霜。
法院一審判決肇事者參保的保險公司賠付原建豐10餘萬元,但保險公司提出上訴。山西晉城市法援中心指派“中彩金”項目承辦律師付婧代為應訴。法庭上,付婧從殘障人士的生活多艱講到保險公司的社會責任,情、理、法條分縷析,獲得了維持原判的最佳結果。
70多歲的老人符某,兒子遭遇車禍死亡,兒媳離家出走。一連串的變故,讓這個貧困家庭徹底垮了。海南白沙縣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由“中彩金”項目資助辦理這一案件。承辦人蔡紅慶律師通過調解,為老人争取到13萬多元賠償。蔡紅慶又聯系當地有關部門為老人争取了1萬多元的貧困補助,幫助老人從草棚住進了保障房。
未成年男孩小楊,因盜竊手機被起訴。貴州平塘縣法援中心指派“中彩金”項目承辦律師劉曉慧為他提供法律援助。
劉曉慧認真研究案卷,發現小楊8歲時父親去世,9歲時母親改嫁,又輾轉舅舅家、外婆家、爺爺奶奶家,初中剛畢業就開始打工。為了挽救這個少年,劉曉慧向檢察院提交了不起訴律師意見書并最終被采納。這個自小缺愛的孩子,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
農民工廖細無因長期從事井下鑽工工作被診斷為職業病慢性矽肺2期,後鑒定為4級傷殘。因工傷賠償問題,廖細無找到了“中彩金”項目執行單位湖南臨湘市總工會,黎志文律師受派承辦此案。執業經驗豐富的黎志文為避免證據不足導緻維權受阻,第一時間搜集證據,這一關鍵動作保證了廖細無得到了應有的賠償。
…………
目前,“中彩金”項目共執行項目資金9.36億元,資助辦理法援案件54萬餘件,為83萬名困難群衆挽回損失或取得經濟利益319億元。為确保資金安全運行規範,項目嚴格貫徹“先辦案、後發執行經費”的資金使用原則,有效防止了“跑、冒、滴、漏”現象。
10年多來,“1 1”和“中彩金”項目中湧現出一位位先進典型。
郭二玲,她幼年失去雙手,憑借常人難以想象的毅力通過了司法考試,又成為一名“1 1”律師志願者,用愛心和責任回饋社會。
陳賢,參加“1 1”志願者行動後,把同是律師的丈夫曹旭也拉到了志願者隊伍,他們成了法援道路上的模範夫妻。
毛維林,在前往法院辦案途中,犧牲在深愛的法律援助崗位上。
程東,因高原反應永遠地留在了雪域高原。
……
10年付出,甘苦自知。馬蘭說,“我是幸福的,在最美的年齡,做了最美的事。”
這道出了志願者們的共同心聲。他們就像馬蘭花一樣,紮根在最需要他們的地方,無怨無悔,綻放芬芳。
《光明日報》( 2020年01月11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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