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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著名節選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8 16:35:58

#論語#【原文】

13.18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于是。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直在其中矣。” 【譯文】

葉公告訴孔子:“我們那裡有個叫躬的很直率的人,他父親偷了羊,他就去告發。”孔子說:“我們那裡直率的人與此不同。父親替兒子隐瞞,兒子替父親隐瞞,直就在其中了。” 【注釋】

(1)《朱注》:“語,去聲。直躬,直身而行者。有因而盜曰攘。為,去聲。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并引謝良佐曰:“順理為直。父不為子隐,子不為父隐,于理順邪?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當是時,愛親之心勝,其于直不直何暇計哉?”

(2)《集釋》引陸德明《經典釋文》曰:“‘躬’,鄭本作‘弓’,雲直人名弓。”

(3)《楊注》引許慎《說文》雲:“證,告也。”

(4)《皇疏》引樊光雲:“父為子隐者,欲求子孝也。父必先為慈,家風由父,故先稱父。”

【解讀】

關于“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事,《呂氏春秋·當務》和《韓非子·五蠹》均有提到,隻是前者謂直躬未見誅,後者謂直躬受戮刑,原因就在于其“直于君而曲于父”,乃“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從文中可知,葉公所謂“其父攘羊,而子證之”的“直”,當是法律上的是非曲直,可謂之“法直”;而孔子所謂“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的“直”,則是天理人性之直,可謂之“性直”。許仁圖說:“‘性直’和‘法直’之别,正是德治和法治的分野。”(《子曰論語》)皇侃《論語義疏》引範甯雲:“夫所謂直者以不失其道也。若父子不相隐諱,則傷教破義,長不孝之風焉,以為直哉?故相隐乃可為直耳。今王法則許期(jī)親以上得相為隐,不問其罪,蓋合先王之典章。”現代人多有對此非議者,實則兩者并不矛盾,比如即便當下歐美國家法律對于直系親屬亦允許有“沉默權”的存在,其或即“親親相隐”之西方版也。《論語》講“直”,多和人的真誠性有關,如《雍也篇》講“人之生也直”(6.19 ),《公冶長篇》講“孰謂微生高直”(5.24)等,均可與此章互參。又在讨論“三年無改于父之道”時,我們曾贊揚過《周易》蠱卦六五“幹父之蠱,用譽”的做法(1.11),其實此章所謂“子為父隐”者或亦“用譽”之法也,讀者察之。


《論語易解》作者,孫福萬教授,1964年生于山東省臨清市,現為國家開放大學教授,中國成人教育學會、中國教育技術協會學術委員。1986年山東大學哲學系本科畢業;1989年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史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長期從事哲學、教育學及遠程教育研究及教學工作,曾在英國、比利時、馬來西亞等國的多所大學或機構訪問或學習,并在本校負責哲學引論、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管理學、教育學等課程教學。著有《遠程教育哲學導論》、《敝帚集》,《遠程教育百詞辨析》、《遠程教育概論》和學術論文多篇。

論語著名節選(論語易讀1318)1

孫·教授的《論語易解》是他潛心十年的力作,以《#周易#》精神逐章解讀《#論語#》,是一部比較全面而系統的以《易》解《語》,以《語》證《易》的學術性著作。書中提出了諸多新見解和新認識,對于弘揚傳統文化的當代價值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本書的重點在于對《論語》的解讀部分,書中大量彙集引用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對于研究者來說是一部很好的學術性參考資料。同時,對《周易》和《論語》的愛好者來說,也是一部很好的普及性讀物。好,我就說到這,隆重向您推薦孫福萬教授的《論語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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