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到底如何計算公式在此?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根據不同的工時制度計算方式略有不同,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加班工資到底如何計算公式在此?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根據不同的工時制度計算方式略有不同。
第一種情形:
标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适用崗位:全部崗位,絕大部分勞動合同都是采用标準工時制。
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加班工資:工作日延時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種情形:
綜合工時制: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确約定。且企業施行前,須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般為區級人社局)批準,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适用崗位: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制鹽、制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适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加班:經過平均計算後,在一個周期内應相當于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加班工資:綜合工時制一般不區分工作日和休息日,而以一個考勤周期為基礎,超出審批部分的工時按照延時加班處理,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15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三種情形:
不定時工時制: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确約定。且企業施行前,須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般為區級人社局)批準,采取不确定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
适用崗位: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标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産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系,适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加班:不定時工時制一般不區分工作日和休息日,超出審批部分的工時按照延時加班處理,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15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關于加班工資的工資計算基數:
有約定計算基數的按照約定金額計算,沒有約定的按照正常出勤的月工資計算,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關于加班工資的計算倍數:
延時加班:額外1.5倍;
休息日加班:額外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額外3倍。
關于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計算:
日工資=月工資÷21.75
小時工資=日工資÷8
資料整理人: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 孟憲蕾律師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