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涵企業導讀:
最近經常看到對于大額資金交易的重點監控方面的資料,這裡的大額是如何規定的?是新規定嗎?
金融機構對于大額和可疑資金轉賬與收付的監控其實一直就有這方面的要求。
大額的通常規定如下:
1. 公對公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
2. 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
3. 私對私、公對私之間20萬元以上款項劃轉。
提 醒
按照央行出台試點辦法的規定,下一步會大大加強公對私大額資金的轉賬行為,超過限額的應當向銀行出具付款憑據、用途,對于無法出具付款憑據、無法說明付款用途真實性合法性的,銀行拒絕辦理。
參 考 一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在辦法中,對大額交易進行了定義:
(1)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2)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彙款、現金彙票、現金本票解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參 考 二
2018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附件2: 第二階段增加試點内容
三、加強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管理
銀行應當根據企業的注冊資金、日常資金支出等,與企業合理約定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的單筆和每日限額。
企業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超出限額的,應當向銀行出具付款憑據。無法提供付款憑據,或者提供的憑據無法說明付款用途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銀行應當拒絕辦理。
企業經營情況和賬戶使用情況發生變化的,銀行可以根據企業申請對限額進行調整。
來源:協力會計服務
如有侵權,請原作者與小編聯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