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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93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4 20:23:32

《古文觀止》93(古文觀止174歐陽修)1

泷(shuāng)岡:地名,在江西省永豐縣沙溪南鳳凰山上;阡(qiān)表:即墓碑;阡:通往墳墓的道路。

《泷岡阡表》是歐陽修在他父親死後六十年所作的墓表。在表文中,作者盛贊父親的孝順與仁厚,母親的儉約與安貧樂道。

本文與韓愈的《祭十二郎文》、袁枚的《祭妹文》并稱為中國古代三大祭文,這篇飽含深情、脍炙人口的名文為後世散文開拓了更為廣泛、更富文學價值的領域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bǔ)于泷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1、皇考:對死去父親的尊稱; 2、崇公 :歐陽修之父名觀,字仲賓,952年~1010年,歐陽修任參知政事(副丞相)之時,追封為崇國公; 3、蔔吉:選取吉地予以安葬; 4、克:能夠; 5、表于其阡:在其墓道立下碑文;宋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一: 歐陽公居永豐縣之沙溪,其考崇公葬焉,所謂泷岡阡是也。厥後奉母鄭夫人之喪歸合葬,載青州石镌阡表。

修不幸,生四歲而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于衣食以長(zhǎng)以教(bǐ)至于成人。

1、孤:年幼喪父;歐陽修生于1007年,其父歐陽觀在其4歲時病故; 2、太夫人:指歐陽修之母鄭氏;漢制列侯之母稱太夫人,後來凡官僚缙紳的母親不論在世與否,均稱太夫人;守節自誓:鄭氏決心守寡,不再嫁人; 3、居窮:家境貧寒;衣食:指生活; 4、以長以教:一邊撫養,一邊教育; 5、俾:使。

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hào)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lěi)。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lǒng)之植,以(bì)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

1、好施與:喜歡以财物濟人; 2、毋以是為我累:不要讓這些錢成為我的累贅; 3、庇而為生:作為生活的來源; 4、有待于汝: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

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然知汝父之能(yàng)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yú)

1、不及:沒有來得及; 2、姑:丈夫的母親,即婆母; 3、養:奉養,謂以飲食供養父母; 4、始歸:才嫁過來的時候,古時女子出嫁稱歸; 5、免于母喪:守母之喪期滿除服;舊時父母或祖父死,兒子與長房長孫須謝絕人事,做官的解除職務,在家守孝27個月(概稱三年),也稱守制;方逾年:剛過了一年。

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yàng)之薄也。間禦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于喪适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yàng)也。

1、間:間或,偶爾;禦:進用; 2、适然:偶然。

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shěn)求而有得邪(yé)?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1、治官書:審閱官府的文書,此指刑獄案件; 2、屢廢:常把文書放置一邊; 3、求其生:指設法免除死刑; 4、矧:況且; 5、“夫常求其生”三句:經常為死囚求生路,還不免錯殺,偏偏世上總有官員想方設法判處犯人死刑。

回顧乳者,汝而立于旁,因指而歎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xū)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無所(jīn),而所為如此,是真發于中者邪(yé)!

1、抱:亦作“劍”;劍:謂挾之于旁;南宋洪邁《容齋随筆》卷五:“歐陽公作其父《泷岡阡表》雲:‘回顧乳者劍汝而立于旁”; 2、術者:指以占蔔算命之人;歲行在戌:謂歲星(即木星)運行到戌年;戌:地支的第十一位; 3、使:假使; 4、平居:平日,平素; 5、矜飾 :矜誇修飾。

嗚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汝其勉之!夫養(yàng)不必豐,(yāo)于孝;利雖不得博于物,要(yāo)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之不敢忘。

1、要:要旨,關鍵; 2、博于物:廣施于人; 3、志:記。

先公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yòu)九,葬沙溪之泷岡。

1、鹹平:宋真宗年号;三年:即公元1000年; 2、進士: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殿試及第者稱為進士;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科舉殿試時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号,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三者合稱“三鼎甲”;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的稱号;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号,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3、判官:州郡長官的屬官,掌管文書工作; 4、推官:宋代州郡長官的僚佐,掌管刑獄。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于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chǔ)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1、考:亡父;諱:名諱; 2、太君:封建王朝官員之母的封号;宋時視官階依次為縣太君、郡太君、郡太夫人、國太夫人等封号; 3、少微:指家境貧寒; 4、不使過之:不讓家用超過當初; 5、苟合于世:迎合當世的奢侈風氣; 6、儉薄所以居患難:儉約一些,才能應付以後的患難; 7、修貶夷陵:景佑三年(1036年)歐陽修被貶夷陵;夷陵:在今湖北宜昌市。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yàng)。又十有(yòu)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贈封其親。

1、自先公之亡二十年:即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年),時歐陽修24歲中進士,步入仕途,故曰“始得祿”; 2、又十有二年:即仁宗慶曆元年(1041年),按康定元年(1040年)歐陽修還京複職,後轉太子中允,慶曆元年加騎都尉,改集賢校理,贈封其親,當自此年開始。

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

1、又十年:即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 2、龍圖閣:給宋太宗趙光義建的閣,也是北宋建的第一個館閣,大中祥符(真宗年号)中建,閣上以奉太宗禦書、禦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屬籍、世譜。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 3、留守南京:宋時西京、南京 、北京各設留守一個,以知府兼任;南京乃應天府,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市;東京乃開封府,今河南開封;西京乃河南府,今河南洛陽;北京乃大名府,今河北邯鄲大名縣東南部。

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蓋自嘉佑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cì)。

1、入副樞密: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歐陽修拜樞密副使; 2、遂參政事:于是作參知政事,即副宰相; 3、又七年而罷:英宗趙曙治平四年(1067年),歐陽修罷參知政事,轉刑部尚書知亳州; 4、二府:宋制,樞密院主管軍事,中書省主管政事,并稱二府; 5、天子推恩:謂天子将恩惠推及與己有關的人; 6、褒其三世:褒封其曾祖父曾祖母、祖父祖母和父母三世; 7、寵錫:朝廷的恩賜。

皇曾祖府君,累(lěi)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bǐ),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号魏國。

1、府君:舊時子孫對其先世的尊稱; 2、妣:古時稱去世的母親、祖母和祖母輩以上的女性先輩; 3、今上:指宋神宗趙顼(xū),神宗即位第二年改元熙甯元年(1068年),十一月舉行郊祭(祭天),故稱初郊。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于其,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cì),是足以表見(xiàn)于後世,而庇(bì)賴其子孫矣。”

1、祖考:祖先; 2、躬:親自; 3、三朝:指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 3、錫命:皇帝封贈臣下的诏命。

乃列其世譜,具刻于碑,既又載(zǎi)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xiǎn),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1、有待于修者:以及所以對我有所待的原因; 2、并揭于阡:一并镌刻在墓表上; 3、遭時竊位:恰逢時機竊居高位,此是自謙之詞; 4、其來有自:這是有原由的。

熙甯三年歲次庚戌(xū),四月辛酉(yǒu)(shuò),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yì)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内勸農使,充京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1、熙甯三年:公元1070年;歲次庚戌:即這年屬庚戌年;四月辛酉朔:四月初一的幹支屬辛酉;朔:農曆每月初一;在月下注明朔日的幹支,是漢以後寫墓碑的常例;十有五日乙亥:即這月十五日的幹支屬乙亥,這是歐陽修寫成墓表的時間; 2、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均為皇上賜給臣僚的褒獎之詞; 3、食邑:收其封地的賦稅而食;食實封:即實封的食邑。

《古文觀止》93(古文觀止174歐陽修)2

《泷岡阡表》全文: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蔔(bǔ)吉于泷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于衣食,以長(zhǎng)以教,俾(bǐ)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hào)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lěi)。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lǒng)之植,以庇(bì)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yàng)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

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yú)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yàng)之薄也。間禦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于喪适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yàng)也。

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shěn)求而有得邪(yé)?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抱汝而立于旁,因指而歎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xū)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無所矜(jīn)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于中者邪(yé)!

嗚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後也。汝其勉之!夫養(yàng)不必豐,要(yāo)于孝;利雖不得博于物,要(yāo)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yòu)九,葬沙溪之泷岡。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于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chǔ)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yàng)。又十有(yòu)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贈封其親。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蓋自嘉佑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cì)。

皇曾祖府君,累(lěi)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bǐ),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号魏國。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于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cì)命,是足以表見(xiàn)于後世,而庇(bì)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具刻于碑,既又載(zǎi)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xiǎn),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甯三年,歲次庚戌(xū),四月辛酉(yǒu)朔(shuò),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yì)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内勸農使,充京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古文觀止》93(古文觀止174歐陽修)3

清 林雲銘《古文析義》評:

墓表請代作與志銘同。用于葬日,此常例也。今乃自為表于既葬六十年後,事屬創見。且其文尤不易作。何也?幼孤不能通知父之行狀,必借母平日所言為據,多一曲折。一難也。人生大節,莫過廉本仁厚數端,而母以初歸,既不逮姑,且婦職中聩,外言不入于阊,惡從知之。二難也。母卒已十數年,縱有平日之言,亦不知今日用以表墓。錯綜引入,不成片段。三難也。贈封祖考,實己之顯親揚名詠歎語,稍不斟酌,歸美便涉自矜。四難也。是作開口便擒“有待”二字,随接以太夫人教,言其有待處,即決于乃翁素行。因以死後之貧,驗其廉;以思親之從,驗其考;以治獄之歎,驗其仁。或反跌,或正叙,瑣瑣曲盡,無不極其斡旋。中叙太夫人将治家儉薄一節重發,而諸美自見。末叙曆官贈封,以贊歎語結之。句句歸美先德,且以自己功名,皆本于父母之垂裕,深得立言之體。此廬陵晚年用意之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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