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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贈一中贈送的商品視同銷售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8 08:40:09

剛過去的雙十一,各類商家促銷,線上線下打折,滿減、買一贈一等活動應接不暇……結束了買買買之後,小億帶着大家來學習有關視同銷售的内容!

part 1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辨析

增值稅:

1.視同銷售情形:

政策依據一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将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将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将自産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将自産、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将自産、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将自産、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将自産、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政策依據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

(1)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為對象的除外。

(2)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為對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視同銷售特殊情形:

買一贈一中贈送的商品視同銷售嗎(雙十一買一贈一)1

(可點擊圖片後放大查看)

2.視同銷售計稅價格:

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确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确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确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确定。

例外情形:

無償轉讓股票,即贈送股票,增值稅應按照視同銷售處理。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0号股規定:納稅人無償轉讓股票時,轉出方以該股票的買入價為賣出價,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而文件出台前,按照财稅[2016]36号應當按贈送時股票市場價格作為視同銷售計稅價格。

例如A某所持股票買入價為29元,于11月10日無償贈送給B某,當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30元;40号文件前視同銷售計稅價格為30元,文件出台後,計稅價格為29元。

企業所得稅:

1.視同銷售情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産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号)第二條規定:企業将資産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産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内部處置資産,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于交際應酬;

(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對外捐贈;

(6)其他改變資産所有權屬的用途。

2.視同銷售計稅價格:

企業發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産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号)第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另有規定外,應按照被移送資産的公允價值确定銷售收入。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區别總結:

1.視同銷售情形上:增值稅視同銷售強調貨物在不同主體之間的轉移,而企業所得稅強調資産所有權屬的變化,如果所有權未轉移,則視為内部處置資産,不視同銷售。

例如購進貨物用于職工福利,因所有權轉移,需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而增值稅上,購進用于職工福利增值稅上作進項轉出處理。自産産品用于在建工程,所有權未轉移,增值稅視同銷售,所得稅則不視同銷售;

2.計稅價格上:增值稅視同銷售按照平均銷售價格(納稅人同期同類、其他納稅人同期同類、組成計稅價格等),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則按照公允價值确定。

part2 "買一贈一“式的買贈活動,是否屬于視同銷售?

介紹完視同銷售情形,我們可以來初步判斷下,“買一贈一”是否符合上述的視同銷售情形呢?

增值稅方面,按照字面理解,好像是符合上述第(8)條“将自産、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内容。其實并不然,商家基于你的購買消費,在消費的前提下贈送你相應的禮品。例如雙十一購買面膜贈送一把遮陽傘,實質是銷售而不屬于捐贈。

但買贈就沒有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情形嗎?也不一定,買一贈一不視同銷售需要滿足形式上的要求,按照國稅函〔2010〕56号文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需要将贈品按照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确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幹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号)第三條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将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确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外,其他稅種也都存在視同銷售情形。隻有準确把握文件要點,辨識業務實質,才能防止多繳或少繳稅款。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這裡~~~

買一贈一中贈送的商品視同銷售嗎(雙十一買一贈一)2

買一贈一中贈送的商品視同銷售嗎(雙十一買一贈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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