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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時代是萬衆創業的時代,許許多多的打工人每天的想法都是“這個破班我是一刻都不想上了,我要創業!我要開公司!“
要創業,那肯定要辦理營業執照,要選擇企業形式,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我應該選擇哪一類,無非就是在公司、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資企業中選擇。今天财富貴就給大家講講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别。
個體戶與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區别?我們先來說說相同點
個體工商戶與公司的相同之處有以下幾點
1.登記流程差不多,個體戶的注冊比公司簡單一點。
2.都得做賬報稅做年報
3.稅收優惠也差不多
而和公司相比,個體工商戶又有哪些不足呢?
1.個體戶的名稱中不能有公司兩個字,聽起來并不高大上。
2.個體戶沒有股權,拉不起來投資人,不能做股權激勵。
3.個體戶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經營風險特别大,而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4.個體戶不能開分店,而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5.個體戶不能轉讓,而公司的股權可以轉讓。
其他幾點很好理解,但是第三點中的個體戶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是什麼意思?
據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财産承擔;家庭經驗的,以家庭财産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财産承擔。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個體戶經驗失敗後,老闆(注冊人)就會承擔全部債務。
而你注冊的是公司,那麼你就是承擔股東的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指的就是,在你出資範圍内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舉個例子,你成立了一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一百萬,如果你的公司最後經營失敗倒閉了,公司負債是一千萬,那麼你一般隻需要在100萬的範圍内承擔責任,如果你實繳了這一百萬,那這一百萬也就用來賠付公司債務,也就打水漂了,剩下的九百萬債務,隻能算債務人倒黴,這就是承擔股東的有限責任。
現在你知道個體會與公司的區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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