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作為中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溫通經絡、行氣活血、回陽固脫等作用。《醫學入門》中提出:“凡病藥之不及,針之不到,必須灸之”,說明灸法在治療中的重要地位。灸感是指患者因施用灸法而自覺的有酸重、麻木、蟲行、灼痛等非熱感或透熱、擴熱、傳熱等熱感,其本質是經氣感應。然而,現代施灸甚少提及灸感,臨床上對于灸量的判别常以“至皮膚紅暈為度”,這往往達不到《醫宗金鑒·刺灸心法要訣》中:“凡灸諸病必火足氣到,始能求愈”,因而不盡然能得到最大的療效。筆者就從灸感和灸效的角度淺談灸法的操作。
灸前辨證
2.灸法的禁忌證
“熱症禁灸”最早出自《傷寒論》,後世主張禁灸者多沿襲此說,并把陽證、熱證、實證、陰虛乃至濕熱之疾列為禁灸之列。如《傷寒論》116條中列舉的熱症禁灸:“微微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内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認為陰虛内熱之體,應忌用艾灸,因艾火易傷津液,陰血愈傷而形成焦骨傷筋的嚴重後果。
選穴精簡
由于艾灸時熱傳導和産生灸感均需要一定時間,故選穴精簡能使穴位在治療時間内達到并保持适宜的溫度,以達到足夠的灸量。《針灸大成》曰:“故不得其要,雖取穴之多,亦無以濟人。苟得其要,則雖會通之簡,亦足以成功,惟在善灸者加之意焉耳”。說明了灸法取穴不在多而在精。《針灸大成》又言:“灸風而取諸風池、百會;灸勞而取諸膏肓、百勞;灸氣而去諸氣海……欲治頭目之疾,則灸合谷;欲愈腰腿,則取環跳、風市;欲拯手臂,則取肩髃、曲池”。取穴精煉,法當如此。
灸量得當
關于艾灸的灸量,古代醫家有很多闡述,但掌握最佳灸量,以期達到最佳療效需要注意很多方面。
1.天時、地理。如冬日灸量宜大,方能祛寒通痹、助陽回厥。另如北方風寒凜冽,灸量宜大;南方氣候溫暖,灸量宜小。
2.病情、病性。病深痼疾,灸量宜大。如《備急千金要方》言“凡言壯數者,若丁壯遇病根深笃,可倍多于方數”。另如灸治急症,多數醫家主張壯數宜多。《扁鵲心書》言:“大病宜灸臍下五百壯”。《西方子明堂灸經》指出臍中穴“主洩利不止……灸百壯”等。《類經圖翼》則認為應以祛病為度,“故灸者必令火氣直達毒處,不可拘定壯數”。病在淺表,灸量可小;在内則灸量宜大。癰疽陰瘡雖發于體表,但病根在内,故灸量亦須大[5]。
3.施灸部位。所取穴位皮肉淺薄者宜以小灸量,皮肉厚實者宜以大灸量。如《備急千金要方》雲:“頭面目咽,灸之最欲生少;手臂四肢,灸之則須小熟,亦不宜多;胸背腹灸之尤宜大熟,其腰脊欲須生少”。
4.灸炷大小。《小品方》記載:“灸不三分,是謂徒冤”。此言做艾炷欲令根下闊三分,若減此不複孔穴,不中經絡,不能除病。艾炷又有麥粒大,綠豆大等,艾炷大小,壯數的多少應按不同的疾病及不同部位選用[6]。
總之,要産生一定的灸效,首先要積累一定的灸量,充足的灸量是得氣取效的前提,得氣是機體對艾灸所産生的反應。《千金翼方》卷二十六:“瘧,灸上星及大椎至發時令滿百壯”。這就是灸積累量。
灸感氣至
氣至病所的傳感作用是灸法和針法的療效标志之一,也是針灸作用機制的精髓所在。《靈樞·九針十二原》篇所說:“刺之要,氣至而有效。”唐代《千金方》早就提到,灸後會出現“當覺氣下砻砻然如流水狀”。《灸膏肓俞穴法》則認為灸療要達到“若不失其穴,灸至數壯,覺肩胛骨中通熱而不甚痛,意自快暢”等灸感的出現,對于灸效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施灸的感傳顯著者,在選穴恰當的基礎上,最佳的灸量應是出現氣至病所感傳時的灸量。而無明顯灸感者,應以文中灸量定量的幾個方面結合看待,因時、因人、因病而制宜。如此施灸,何愁灸感不至,灸效不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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