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有5天、10天、15天,這個大家應該不陌生吧。其中: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據上文所述,前提條件是累計工作滿多少年,所以這裡的工作時間不因所在用人單位的更換而重新計算。簡而言之,中間換工作,不影響總工作時間的累計。
法條中還有一句很重要的話,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所以這句話是指,剛畢業的同學第一年是沒有年休假的哦。
那麼如果在年度中間月份入職一家新單位,在該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該如何計算呢?我們舉例說明:
1、小A同學畢業當年進入甲公司工作11個月,于次年5月1日入職乙公司,那麼在乙公司可享受的年休假為:7個月*30天/365天*5天=2天,注意這裡的7個月*30天是粗略計算,嚴格來說是要算到精确到日曆天數,結果的2天也非四舍五入,而是不足1天就取整。
2、小B同學畢業後在第一家單位甲公司工作已滿1年,于次年5月1日入職乙公司,那麼在乙公司可享受的年休假為:8個月*30天/365天*5天=3天,這裡的細節問題也是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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