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消費者報道 作者:梁穗華
你們在直播間買過東西嗎?直播帶貨領域一直流傳着這麼句話:“萬物皆可播,人人皆主播。”2020年,一場意想不到的疫情成就了直播電商,也讓疫後的經濟得以迅速恢複。在直播帶貨的風口下,守在屏幕前搶購“低價商品”已經成為很多人的習慣。但狂歡的背後,卻是主播們屢屢“翻車”,對商品的功效做虛假陳述,甚至銷售假貨、劣質産品投訴不斷。
直播電商爆火,行業亂象不斷
近日,《消費者報道》在黑貓投訴上關注到,2022年1月小周在一位名為“浪胃仙”的大胃王網紅直播間購買了一款臻羞多肽蒸汽手膜。“浪胃仙”雲南人原名李杭澤,知名美食博主。曾在美食比賽中獲得冠軍,因食量大被一家傳媒公司聘請簽約成為一名職業吃播。憑借着吃東西快、胃口大等特點受到網友的關注,随後以真實、接地氣的視頻風格在各大短視頻平台爆發式走紅,而且每次他直播都有幾萬人在線觀看。
圖片來源:網絡直播
在直播間售賣的這款手膜宣稱能為手部做15分鐘蒸汽SPA,采用的是最新熱感“黑科技”,導入式蒸汽發熱。親膚滲透,号稱适合任何膚質,是一款自帶溫感蒸汽,自發熱不灼燒,無刺痛的“溫和”産品。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使用幾分鐘後小周和她的母親感到手部火辣辣的,像被火燃燒了一樣。
小周向記者描述道,起初是她母親先使用,戴上手膜1-2分鐘後開始發熱,原以為是産品的蒸汽加熱起“功效”,她母親就強忍了一會兒。接着,她自己在使用的時候也出現了強烈的不适感。她還回憶到,當時感受的并不是那種正常情況下出現的溫熱感,而是一種化學物質催生下的刺痛。母女倆人的手部除了刺痛感還伴随着紅腫的出現。見此情況,兩人馬上用涼水沖洗并浸泡了5分鐘,但痛感仍沒有消失,直到2小時後才稍有緩和。無奈之下,小周聯系到直播間客服投訴,并跟商家協調作了退款處理,但對方給到的處理方式僅是讓小周“用自來水泡一會”。
圖片來源:消費者提供
小周跟記者坦言,之前也經常在這位網紅吃播“浪胃仙”的直播間購買食品,這是第一次在該直播間購買護膚産品就出現質量問題。基于她平時非常重視手部的保養,用過衆多品牌的手膜,而此次在直播間購買是出于對主播的信任,和價格對比起其他品牌較為優惠。但使用後不但沒有對手部起到滋養、保護的作用,更嚴重地出現刺痛紅腫,起到了反效果。
她向《消費者報道》透露,當時翻看此款蒸汽手膜評價,發現也有很多跟她一樣使用後出現不适的“受害者”。她感到很氣憤并希望商家能撤銷這批問題産品,以免有更多消費者“入坑”。然而,記者搜索該網紅的直播間櫥窗時,發現主播櫥窗已下架了這款蒸汽手膜,但其他商家仍有在售賣,且拼多多等電商均能看見商家在出售此款商品。
圖片來源:消費者提供
據《消費者報道》了解,這款臻羞多肽抗皺蒸汽手膜是由廣州國妝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産,該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經營範圍包括化學工程研究服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零售等。資料顯示,該公司同時生産臻羞煙酰胺手膜多款手膜、臻羞牛初乳絲滑滋潤手足膜等多款護理産品,唯獨這款臻羞多肽抗皺蒸汽手膜遭投訴最多。
圖片來源:國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服務平台
事實上,在2021年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示了一條關于廣州國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穗花市監新雅罰告〔2021〕585号)。據處罰信息顯示,該公司涉嫌經銷上述未備案的國産普通化妝品,因此被沒收剩餘樣品及處罰金額合計人民币14493.6元。顯然,廣州國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不是第一次因為産品質量問題被處罰。
針對此事,《消費者報道》聯系到浪胃仙(重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廣州國妝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截至發稿日,對方均未予以回複。
直播帶貨“内幕”多
一名業内人士透露,“全網最低價”、“便宜貨”已經成了直播間的主要引流手段,而消費者買回家的廉價商品可能連最基本的質量都沒有保障。站在直播的風口浪尖,很多商家會要求一些網絡名人誇大自己産品的質量,以誇張的方式給出各種折扣,瘋狂壓價以增加銷量。當消費者在直播間購買這些産品時,很多人發現自己被騙了,要麼是偷工減料,要麼是劣質産品。那些喊低價的産品一般都是劣質的,很多消費者收到的商品與直播間展示的商品嚴重不符。從直播的效果來看,很明顯這些網紅、明星對商品了解不多,銷售的産品令人不敢恭維。
記者咨詢了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的歐陽一鵬律師得知,商家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應當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宣傳中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虛假宣傳的程度達到使得消費者産生一定錯誤認識并導緻消費者消費目的無法實現,那麼這種誇張宣傳就可構成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歐陽一鵬律師還向記者表示,直播帶貨也應當守住産品、服務的質量底線,為了流量為了噱頭,通過直播帶貨方式打着全網最低價的名義,向消費者出售與實物宣傳不符的産品,價高質低的服務或商品,法律都有嚴格的懲戒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就可以大面積規範主播直播行為。對于虛标最低價格,可以通過商品保價機制,建立可以追溯源頭的價格公開機制,限制虛假标價,誘導消費者消費的行為。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整治監管持續加強,平台責任應落實
然而,面對網絡直播營銷行業問題多發的情況,2021年10月29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和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一組調查數據:調查的10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17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國家方面,也高度重視直播帶貨新型業态發展,先後針對直播帶貨出台了一系列行政規章。由此可見,“虛假宣傳”問題最為凸顯。
在政策上,2021年5月25日開始施行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專門就直播電商作出系統規範。全文三十條中,有九條針對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前文所述的各種“套路”均被點名;十二條針對直播營銷平台,進一步壓實平台責任。
其中,第三章關于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的規定中,第十八條明确: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确、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
圖片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針對直播電商的監管正在持續加強。
同時,歐陽一鵬律師還指出,消費者遇到類似的消費問題,可以不用将直播購物特殊化,可以按照常規消費遇到麻煩後,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直播平台等負有一定監督責任的機構發起維權。
一個上千萬粉絲的網紅,在直播賣貨的時候還是應該嚴格審核産品質量,不應該為了那麼一點蠅頭小利去傷了粉絲的心。各大平台直播軟件在主播們帶貨的時候也應該履行監督的職責,不能讓消費者投訴無門。
對于直播行業來說,越有前景,就應該越規範。現在直播間劣質商品很多,要讓平台提高進入門檻,嚴格設定直播間商品的标準,保證售後。相關部門也請做好監督,讓整個市場環境都得到強有力的控制。這樣将有更多消費者願意為其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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