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樓市新資訊!想在海南買房置業的小夥伴看過來!海南省繼海口市、三亞市、五指山市三市确定限購之後,第四個限購城市出來啦!
海南省瓊海市24日發布房地産調控新政,即日起要求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主要三個鎮購房時,需提供至少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瓊海市成為海南省發布限購政策後,首個出台更嚴格細則的市縣。該市位于海南省東部地區,是非本省居民主要居住地之一,2016年商品房銷售面積122.6萬平方米,銷售金額100.2億元,分别增長111.3%和140.3%,截至2016年底商品房庫存去化期仍有32.3個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簡稱《通知》),在該市範圍内,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在該市範圍内,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對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嘉積鎮行政轄區(不含官塘片區)範圍内購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博鳌、潭門鎮行政轄區範圍内購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通知》公布後,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通知》稱,産權式酒店項目銷售比例不得高于該項目可銷售客房總數的30%,其餘70%必須用于自持經營使用。原已銷售的項目其銷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銷售,新批建的項目嚴格按照規定銷售比例進行銷售。
瓊海市政府要求房管、工商、物價、稅務等部門加強聯動,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涉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囤積房源、捂盤惜售、人為制造房源緊張、哄擡房價、不明碼标價、違規銷售、一房多賣、“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頂格處罰,并進行公開曝光。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上述規定外,限貸、價格備案等其他政策繼續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關于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瓊建房〔2017〕96号】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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