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2月2日下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熱線0551-62639900收到合肥讀者潘先生的反映,稱自己12月1日晚8點多,從大潤發APP上買了清溪路店的生姜,用來炖雞湯。送到貨時,卻發現生姜上黴了。潘先生投訴要求大潤發按照《食品安全法》賠償他1000元。
12月3日下午2點多,記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大潤發清溪路店,就此投訴和大潤發客戶經理魏先生進行情況了解。事發後潘先生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此事,目前該投訴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場監管所處理。
投訴:買來炖湯的生姜竟上了黴
潘先生家住合肥市蜀山區長豐路一小區,平時經常在附近的清溪路大潤發購物。“12月1日晚上8點51分,我在炖雞湯時發現家裡生姜不夠了,沒時間去超市,于是就在大潤發APP上下單,購買了生姜300g和兩盒速凍水餃,一共花了43.2元。晚上9點半左右收到貨,卻發現生姜都發黴了。”潘先生說。
當時他就在購買平台大潤發APP上和客服進行了溝通。“客服起先表示可以退生姜的費用,但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潘先生對記者說,“我跟他們客服講,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客服當時表示,負責人已經下班,明日會溝通處理此事。
12月2日上午9點左右,潘先生收到大潤發清溪路店的客服電話,客服與潘先生溝通時表示,可以賠償給潘先生幾盒生姜和一些水果,潘先生拒絕了客服的方案。下午3點左右,客服再次與潘先生聯絡,稱可以将潘先生當日購買的訂單43.2元全額退款,并補償一些水果。被潘先生拒絕後,客服表示還會跟進處理。
潘先生對記者表示,自己現在的訴求是大潤發清溪路店按《食品安全法》的最低賠償标準賠償1000元。同時,12月2日下午3點半左右,潘先生已經就此事向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2日下午近6點,潘先生收到短信稱,該投訴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場監管所處理。
潘先生向記者展示發黴的生姜
回應:會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對于潘先生反映的情況,12月3日下午2點多,記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合肥清溪路大潤發,客服經理魏先生很客氣地接待了記者和潘先生;潘先生将購買的生姜、電子紙質單據、條碼簽出示給了魏先生。魏先生代表店方對潘先生提出的意見表示感謝,不過對于潘先生出示的發黴生姜從哪裡來的?是不是從清溪路大潤發購買的?魏先生認為存在疑問,無法判斷。“有可能是前段時間買了,放在家裡放壞了,這段時間又買了。”魏先生對記者這樣說。
對于魏先生的質疑,潘先生否認進行了“調包”,“你會覺得我沒事幹,會為這件事和他掰扯嗎?我(買生姜)的電子紙質單據、标簽都在這。”潘先生邊向記者展示單據、标簽邊說。記者查看了潘先生帶來的銷售盒裡面的生姜,一共有6塊,有的發黴了,記者聞了聞還有明顯的黴味。
采訪中,魏先生表示店方一直在積極跟進處理此事,并稱會盡最大努力讓潘先生滿意,“我們也在積極處理這件事,也會通過市場監管局處理,如果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會逃避。”
此外,對于發黴生姜的來源,潘先生表示已經在調查店内相關情況,“目前在倉儲和櫃台沒有發現類似(發黴)問題,這個問題怎麼來的還不清楚。”對于潘先生要求1000元賠償的訴求,魏先生表示要向上級領導報告和協商。不過,魏先生也明确表示,不管能否和顧客達成一緻,都會在當天下午5點前給出一個答複。
12月3日下午5點17分,潘先生向記者表示,他剛剛與魏先生通過電話。“說的私了200塊,要不走市場監督管理局。”潘先生稱,自己不能接受這個解決方案,希望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而且他還将會繼續維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劉暢 記者 許佳 攝影報道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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