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通過一家快遞公司,從容縣寄出一款奢飾品雙肩包,并且保價15000元,但是收件人發現包存在破損,進而拒收。李先生提出理賠申請,而該快遞公司認為責任不在己方。
大約在一年前,李先生通過他人代購的方式,購買了一款LV雙肩背包,費用是1.35萬元。由于使用率并不高,李先生決定把包轉手出去。後來,他把包挂在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标價是1萬元。
前不久,該包被福建福州市一買家看中,談妥的價錢是8700元。今年4月2日,李先生通過某快遞公司将包寄往福建福州市。由于物品較貴,李先生購買了75元的保費,對物品保價15000元。
李先生說,在郵寄物品的時候,他特意讓快遞員當面檢查,“我拍有照片、錄有視頻,并詢問快遞員背包是否有問題,快遞員确認沒問題後就收件包裝了”。
時至4月4日,收件人接到快遞,并開箱驗貨,發現背包有兩處破損,并拍照反饋。之後,收件人選擇拒接。
背包破損處,位置隐蔽,不易察覺。 李先生供圖
對于此次交易失敗,李先生認為快遞公司有責任,提出調查要求,并申請理賠。不過,快遞方面認為,背包的破損并不是在郵寄過程中造成,因此不予理賠。“我們調取相關資料,包裹的外包裝從始至終都是完好的,沒有擠壓、破損的痕迹,期間也沒人拆過”。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不排除背包在郵寄之前就已經破損的可能性,因為當天投遞員上門收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視線不好;加上破損小,位置隐蔽,投遞員的檢查沒有收件人那麼詳細。
幾天前,李先生調取監控視頻,發現快遞員回到營業點後,對背包有二次包裝的行為,“背包有被拿出來過,可能是這個時候被劃傷刮花,導緻破損。”事發至今,雙方交涉多次,各執一詞。
目前,背包還存放在快遞公司福州的倉庫中。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會繼續和李先生保持溝通,“當事人如若想得到賠付,須主動舉證。該我們負責的,我們一定承擔”。
不過,業内人士指出,保價與保險并不是一回事,就算李先生最後舉證成功,得到的賠付也不會很多。
據了解,快遞公司在托運條款中大多标明: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物體破損缺失,保價過的物品,将按照保價金額和實際破損比例進行賠償。這個比例,是由客戶保障的金額除以物品實際價值,再乘以客戶的實際損失。
編輯丨丁銘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台請勿轉載。違者必究。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