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過去了,到3月1号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申報又要開始了。
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總共包括六項: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在前兩年的申報中發現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項是容易被人誤解和漏掉的,從而錯失了退稅的機會。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項”的定義:在一個納稅年度内,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内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内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一、大病醫療專項容易被遺漏的原因分析
(一)醫藥費用範圍的誤解
有人誤解大病醫療專項隻有得了“大病”住院的人才能享受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沒得過大病沒住過院就把這一項忽略了。
大病醫療專項扣除的費用,包括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内的所有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不隻是住院,還包括平時去藥店買藥、門診等,是基本醫保相關的費用都算。隻要個人負擔累計數額超過15000元,在80000元限額内,即使全是藥店買藥(當然必須是醫保内),也可以申報,據實扣除。
(二)人員範圍的誤解
誤以為隻有個人的醫療費用能享受大病醫療專項,不知道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從自己的個稅扣除。
夫妻雙方可選一方申報,尤其是其中一方無收入或收入低無稅可退的情況,要選擇在收入高的一方申報。注意父母不在扣除範圍。扣除額每人分别計算,8萬元/人。
(三)不能設置預扣預繳
其它扣除項都可以提前設置預扣預繳,而大病醫療專項隻能在第二年進行上一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不能預扣預繳,往往也被遺忘了。
(四)完全依賴單位
有些人完全依賴單位,自己不了解政策也不操心,以為單位發工資時已經全給辦了。而單位一般也隻是簡單發個通知,最多發個操作說明,具體申報還要靠個人。
二、醫藥費用查詢
有人說每年零零散散地買藥看病,不知道總共費用是多少,國家都幫你記着呢。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上可一鍵查詢,首頁“年度費用彙總查詢”功能,見下圖1。
圖1: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首頁“年度費用彙總查詢”入口
把家人設置成“親情賬戶”,即可查詢家人費用,見下圖2。
圖2: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首頁“親情賬戶”入口
每年申報時,先到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查詢自己和家人的費用,超過15000元,即可在“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申報退稅。
去年跟幾個朋友閑聊天說起大病醫療扣除的事,一位朋友因自己沒得過大病所以一直以為大病醫療專項跟自己沒有關系,聽大家一聊恍然大悟,趕緊把全家一年來的醫療費用查了查,彙算清繳時錄了進去,退稅三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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