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過五代起新墳,房過三代換新人”這條農村俗語,容易引起現在人的誤解和歪解。實際上,這條俗語反映了我國過去鄉土社會中家族社會結構模式,要正确理解這條俗語的意思,就必須了解這種農耕時代的鄉土社會的家族結構模式,如果随意解讀,會鬧出笑話來。
我國農耕時代家族社會,是鄉土社會的家族結構模式,也就是一種樹形結構。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翻閱一下族譜中的世系圖,那就是一種樹形結構。在樹形結構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單位,相當于樹葉,其他的為樹枝條和樹幹;從家庭往上推為五代(也有的為三代),通常稱五服;往上推,為房族,即近支宗親(各地有不同時标準,有的八代内,有的十代内等);往上推,為房分,家族的分支(房分即同宗而非嫡親,比較繁多,也比較複雜,亦稱為房族);最後就是樹幹或樹蔸,即始祖(始祖又分地方始祖和姓氏認定的總始祖)。
過去,我國一些農村,家裡同一代的男丁有按出生先後排序的習俗,比如同一代的常兄弟中有老九、老十一、老二十三、老三十五等,有的人家幹脆用姓氏加排序的數字作為姓名。這種排序通常按五代(五服)内排序,也有的隻按三代排序。過了五代後,就不再一起排序了。
按照農村習俗,五代以内,其中一家有紅白喜事,在操辦紅白過程中,其他家庭成員都要參加。一是幫忙做事(不用主人家去請,自己主動上門,要服從分配),二是全家人到操辦紅白喜事家裡吃飯(不僅僅是酒席,包括操辦過程中所有的開餐)。白事,吃飯的規矩與紅喜事相同,五代内所的晚輩都必須帶孝,大多數地方與孝子一樣,要參與守靈和喪事操辦過程中的跪拜。五代以内的晚輩不能做擡棺(護柩)人,也不能打金井,會被人家嘲笑為自家人埋自家人,意思就是說,緣不好的人家才會這樣做,即萬事不求人。五代以内的晚輩要參與拜路(出殡時與孝子孝女一道,一路跪靈送行)、撒路紙(紙錢)。
這也就是從古代傳統禮俗傳承下來的,即五服之禮,也就是五種孝服,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這就是古代親戚等級的計量單位,以不同的喪服,表示親屬之間血緣關系的遠近關系,以及尊卑關系。我國有一些農村依然保留了這種規矩,但是也有一些農村早已簡化了,隻分為大孝服(長孝布)和小孝服(短孝布)兩種,但五代内晚輩戴孝的習俗沒有多大變化。
過了五代以後,情況就不同了,紅喜事幫忙要主人請,吃喜酒要送人情才能吃。很多農村規矩,過了五代,隻參加吃喜酒(正餐,通常隻有一頓飯),且在參加人數上,受地方規矩的限制,一般是根據所送人情的輕重,确定吃酒席的人數。比如,我們村過去的規矩分“單人情”、“雙人情”和“大人情”,送了“單人情”就隻能一個人去吃喜酒,送了“雙人情”就可以有兩個人去吃喜酒,送了“大人情”全家人可參加吃喜酒。
過了五代以後的晚輩,可以免除戴孝,在人員緊張的情況下,雖然為近支宗親,但可以打金井,也可以擡棺,不會被人笑話。
上面把這種鄉土社會結構和鄉村風俗說清楚了,就可以對“人過五代起新墳,房過三代換新人”這條俗語作出解釋了。
1、人過五代起新墳
這句話的意思,不能誤解為“人過五代要起新墳”,或者“人過五代要另立墳頭”,農村也沒有這種做法。這裡指的是上墳的方式上有所改變。
上文說到,五代内的晚輩要戴孝和拜路,這也就為以後上墳賦予了一種權利,也就是說,清明節掃墓(不同地方還要其他掃墓的時節)時,他們有權利給五代以内的長輩掃墓。
這裡以清明掃墓為例,在一些農村的傳統習俗中,墳墓各有家主,掃墓時各掃各的,不能随便到别人家的墳墓上去掃墓,更不能到别人家的墳墓上去插紙(地方習俗允許除外)。如果有人到别人家的墳墓上去掃墓,别人就會有意見。這在農村俗信之中主要有兩種含義:一是誰掃墓,墓中的老人就會顧誰。在過去,有很多農村不允許外嫁女回娘家掃墓,也就是基于這種說法,因此,有一些農村習俗,家裡的祖墳是不允許别人亂掃墓的。二是外人給自己家裡的墳墓掃墓,帶有侮辱性,欺負墓中老人沒有後人,或者後人不孝,不敬先人,讓别人來敬。
在一些農村,所謂的“外人”,通常指五代以外的族裔和外嫁女。而五代以内則還是“一家人”,或者說“一大家子人”。清明節期間,五代以内的晚輩是允許給五代内所有長輩掃墓的。比如,可以給堂祖父母、堂伯父母堂叔父母掃墓,自家的祖父母和伯父母和叔父母以及高、曾祖父母就更不用說了。
關于清明掃墓,我國有一些農村,特别是南方農村稱為“挂清”。“挂清”通常分為兩大類,一是“挂私清”,二是“挂公清”,又稱“挂衆清”。五代以内一起上墳掃墓,或個體家庭上墳掃墓稱為“挂私清”,通常一年一次。房族、房分、家族(家族、小家族)等相約一起去給老祖墳掃墓,稱為“挂公清”。“挂公清”的時間,主要由房族、房分、家族集體制定規矩,有的一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五年一次,等等。
現在很多年輕人認為,一些農村上墳掃墓,隻掃五代以内的墓,過了五代的墓就不去管了,這就是對農村掃墓習俗的一種誤解,這也與我國對待父母和祖先的“慎終追遠”思想不符。我國傳統儒家思想認為,不僅要慎重地辦理父母喪事,還要虔誠地祭祀遠代祖先,這樣才能“民德歸厚矣”。虔誠地祭祀遠代祖先,就包括給遠代祖先掃墓,不忘來處,不忘根本。
這種說法,主要就是對“挂私清”和“挂公清”習俗的不了解。按照這種說法,黃帝陵、炎帝陵、各姓氏始祖以及各分支始祖就沒有人去掃墓了。事實上,這些陵墓每年清明節,或其他地方習俗掃墓時節,都有後人去掃墓祭祀,一些外遷的家族還要千裡迢迢回祖籍地掃墓祭祀。
因此,“人過五代起新墳”這句話,正确的理解應該有兩個方面:
一是表面上的含義。在“挂私清”上墳掃墓中,隻上五代以内的先人之墳,過了五代的老墳不在“挂私清”的範圍内,而是被劃入“挂公清”的範圍内。一個家族是不斷往下繁衍,“五代(五服)”随着一代又一代的接續下去,其範圍是不斷發生變化的。人類的發展規律,有生就有死,五代的内先人的墳墓也同樣是不斷變化的,不斷有過了五代的老墳被剔除“挂私清”的範圍,列入“挂公清”的範圍内,又有老人去世後起的新墳被列入“挂私清”的範圍内。
二是内在的含義。“人過五代起新墳”,說明這樣的家庭、房族、房分、家族人丁興旺,枝繁葉茂,是過去農村人最為樂見的家族盛況。與此相反,如果一個家族支系沒有“人過五代起新墳”盛況,那就隻能說這個家族的人丁不旺。比如,有些支房為八、九、十代單傳,過了五代後,雖然不斷有新墳葬入祖墳地,但是,往上溯到八、九、十代的老祖墳,依然隻有一個家庭作為墳墓的家主,“挂清”時,對于這些直系先祖的墳墓也就沒有公私之分,都是自家的先人墳墓,“挂公清”和“挂私清”就合在一起。
2、房過三代換新人這句話的意思,承接前句話的意思,說的是家庭也在不斷向前發展的,一家房屋内居住的當家人不是永遠不變,人的壽命是有限的,新人出生和老人死去,是一種自然規律。
過去,農村人把家裡建房稱之為“千百年的好事”,希望自己親手建起來的房屋,能夠在一百年以後,長久不倒,讓子孫後代永遠居住下去。
鄉村民居,從遠古時期的穴居、巢居,到在地面建造房屋,通過不改進,民居的穩固性有了很大的變化。我國鄉村民居,從原來的幾年翻修一次,到幾十年翻修一次,到了明清以後,普遍采用青磚青瓦的磚木混合結構。比如,北方的四合院,再向南,能過四合院簡化成三合院(三合院是鄉村民居的主體),再到微式建築,長江以南農村窨子屋(有三合院、四合院兩種),雲南的一顆印,客家土樓(有圓形、四方形兩種),湖南西部、西南山區的吊腳樓等,都是能夠上百年不倒的民居,現在我國鄉村還有很多保存比較完好的古村落,大多就是明清時期的古建築,其中清朝修建的居居占大部分。到現在至少有一兩百年曆史,最長的也有五六百年的曆史,隻要打理得當,仍然可以住人。
一個人把房子建好後住進去,他就算是第一代,當他生兒育女時,就有了第二代,兒子又生兒育女,便是第三代。這個時候,已經做了祖父的第一代已經老了。通常來說,過去農村人平均壽命比較低,一個家庭大多為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就很少了,五世同堂的家庭不是沒有,而是少之又少,俗語說“山中也有千年樹,世上難逢百歲人”,五世同堂大多為百歲老人才有的福份。因此,農村家庭往往在第四代出生時,第一代房屋的主人或者是老了,不能主持家務了,或者離世了,房屋的主人就會變成第二代,這第二代就是俗語所謂的“新人”。以此類推,當第五代出世時,第二代房屋的主人或者是老了,不能主持家務了,或者離世了,這樣一代又代繁衍下去,房屋也就會不斷地更換“新人”。
這裡容易讓現在人誤解的是,有些人認為,“換新人”就是換外面的人,這種情況在過去農村是很少有的,除非是災荒之年,或遭遇兵燹之年,天下動亂,房的主人棄房屋不要,逃往他鄉,才會出現這種情況。通常來說,農耕時代的鄉土社會還是比較穩定的。即使有的人家沒有後代,過去農村習俗,也會有過繼兒子(立嗣)或招上門女婿的方式來延續香火。
實際上,這句話的意思與前句含義相同,說明這種家族興旺發達,後續有人。隻有那麼後繼無人的家族才不會“換新人”,即農村俗稱的“閉門絕戶”。
總而言之,“人過五代起新墳,房過三代換新人”這條農村俗語,與《增廣昔時賢文》的“長江後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趕舊人”有異曲同工之妙。值得注意的是,這條俗語絲毫沒有否定“慎終追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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