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産品質量出現問題可以退貨嗎?大衆網濟甯3月16日訊(記者 高楊)3月15日起,《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有關商品“已拆封”等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的規定,引發消費者、電商從業者的熱議,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網購産品質量出現問題可以退貨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大衆網濟甯3月16日訊(記者 高楊)3月15日起,《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有關商品“已拆封”等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的規定,引發消費者、電商從業者的熱議。
新規規定“已拆封”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
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什麼是故意或無理拒絕?《辦法》列出了四種情形——經營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未經消費者确認,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對于适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未辦理退貨手續;收到退回商品後無正當理由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過15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違者可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民:新規讓退貨更方便,但怕買到二手貨
針對《辦法》第九條規定,記者在濟甯街頭随意采訪了幾位市民,網購過的市民中基本都曾遇到過網店商家以已拆封為由不給退貨的情況,對于《辦法》的正式實施,大多數市民稱十分贊同,但也有部分市民擔心會因此增加買到“二手商品”的幾率。
“一月份剛給孩子從網上買了一件兒童玩具,驗收時發現玩具的一個部件出現了損壞,申請退貨時商家就以已經拆封的玩具會影響二次銷售不予退貨。”家住棗店閣小區的趙女士說,新規實施後“已拆封”不能再成為電商不給退貨的擋箭牌。不過趙女士也向記者表達了她的擔憂,退貨的人多了,難保電商不會把這些商品重新賣出去,那買到被拆封過的、甚至被用了一段時間的二手商品幾率也會增加。
電商:願意執行新規,但“不影響二次銷售”是底線
在網上開了一家熟食店的徐先生說:“已拆封不得作為拒退貨理由這條新規并不适用于所有商品,奶粉、熟食、海鮮等容易腐敗變質,拆封後會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本就不太可能做到7天無理由退貨。”
采訪中,與徐先生持一樣态度的電商從業者不在少數,他們稱願意按《辦法》規定操作,但“不影響二次銷售”是他們的底線,也希望《辦法》對規定适用的商品品類、情況等作進一步細化說明。
浣筆泉路上的一家女裝店的店主林女士告訴記者,他們以實體店業務為主,在淘寶網上也有部分業務。“網上銷售主要還是和熟客打交道,暫時還沒遇到拆了包裝甚至剪了吊牌還要求退貨的情況,新規實施後如果真有這樣的客人,為了避免鬧僵,還是會退貨,至于退回的衣服隻能自己穿了。”林女士說道。
工商部門:若拆封不讓退,可撥打12315投訴
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3月15日開始實施後,市民若遇到以‘已拆封不能退貨’理由的情況,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也提醒市民要了解适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了四種商品不在“七日無理由退貨”之列,包括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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