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喜歡清靜,但因為一個人在深圳,交的朋友還是不少。其中,林就是我比較信任的朋友。他是羅湖區一名普通警察,年輕而有才氣。
1998年夏天的一個下午,我一位大款老鄉在蛇口五星級酒店———南海酒店請我吃飯,說要跟我談一個經濟案。
老鄉是廣州一家中型企業的老闆,在深圳有不少業務,我欣然前往。
也許是他知道我長期一個人待在深圳,再加上“孤男寡女”包了一個房間,酒過三巡之後,他突然說起了瘋話:“你這麼迷人不忍心讓你守活寡。”說着就來抓我的手。
我拼命掙脫開來。
本以為拒絕他後,他會安分下來,沒想到他卻趁着酒勁,把上衣脫了,露出了滿身的強盜肌肉和野人一樣的胸毛,并靠過來想抱我。
我吓得連滾帶爬躲進了包間裡的洗手間。
我有點醉,也有點清醒。他來敲門,我把門反鎖得緊緊的,不敢打開。我拼命地洗手,覺得手被他摸過,很髒。洗完後,我在裡面哭,不敢出來。
突然,我想起了林。林是警察,我想,如果讓他來接我安全的。我給林打電話,胡言亂語地說要請他吃飯,讓他到蛇口南海酒店來,并故意大聲地跟他說話,想讓大款老鄉聽到。
盡管大款不知道要來的人是個警察,但他馬上對着門縫說:出來吧,我穿好衣服了,都怪我剛才喝多了,對不起。
等到林到了酒店門口給我打電話,我才敢開門出來。林走到包房門口,我拉着林的手,一直跑了有一公裡遠,然後蹲在一處牆角哭,把林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我突然不知從哪來的勇氣,把他拉住了。我把他抱在胸前,輕輕地抽泣。
那一夜,我擁有了林。我一夜沒睡,愛得瘋狂,又自責得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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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和林順理成章地成了情人。但我的良心一直感到不安。我給丈夫下最後通牒:如果再不來深圳,隻好分手。
丈夫終于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後來到深圳。本以為他找個工作不難,但他那時已經38歲了,沒有什麼特長,又在政府機關待慣了,不太适應深圳的各種節奏,竟然找了半年都找不到工作。
這段時間我努力壓抑自己,不敢跟林來往,希望能把所有的愛都還給丈夫,彌補良心的不安。但丈夫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發脾氣,甚至兩次動手把我的臉打腫,把我的嘴唇打裂開了,縫了幾針。
丈夫每次打我後,都很後悔,說他發怒的時候,失去了理智。他會拼命地打自己的耳光,以求我原諒。想起自己有過感情出軌,心裡有些内疚,我一次一次地原諒了他。
後來,看到他老是待在家裡,實在有點壓抑成疾,我隻好托林給他找個工作。林把他介紹到關外一個派出所做合
哭完後,我告訴林,剛才有人要強暴我,就是那個請我吃飯的人。林馬上要去抓他,我把他拉住了,畢竟大款是我認識多年的老鄉。
林打車送我回家的時候,天已黑了。一路燈紅酒綠。我在想,要不是認識林,今晚我肯定逃不出虎口。我不自覺地把頭靠在林的肩膀上,找到了一種安全感。
林把我扶到床上,然後燒開水,泡了一杯茶端到我面前,示意我喝。又用熱毛巾給我擦去滿臉的汗水和淚水。
我斜躺在床上,他坐在床前的凳子上,我們不知道聊了些什麼。夜深的時候,林起身說,我該走了。我點點頭。
他一走,我一點塌實感都沒有,心裡空虛得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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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摸半個小時後,突然有人敲門,我第一反應是林回來了。打開門,果然是他。他說怕我肚子餓,給我買來了面包和牛奶。我不想吃,林卻堅持要我喝完牛奶後才肯走。
我眼裡含着淚花,喝完了一瓶牛奶。林轉身要走的時,同民警,負責寫宣傳報道。但丈夫其實不善寫作,經常是由他口述,我給他做槍手。有時林也會借口到派出所看他的朋友,順便幫他寫寫東西。
我們越幫他,他越難受,多次想回去。而我們如果不幫他,他工作又沒辦法做,待在家裡心裡又不平衡。
雖然我們每天都睡在一起,但我感覺跟他越來越生疏。我越來越融進這座城市,他卻越來越自卑,越來越跟這座城市格格不入。
我的生意做得很自如,我的朋友圈像滾雪球一樣地擴大。我的生意逐漸擴展到廣州、珠海、東莞和佛山等城市。1999年,我買了一部别克凱越,這樣,有了一點“身份”。
我跑外地的案子越來越勤奮了。因為有車,不管跟朋友還是當事人吃飯,我總是要送他們回家,有時要分别送幾個人回家,這樣,回家經常比較晚。多次之後,每當我進門,他就拿臉色給我看。
而事實上,他骨子裡的自卑逐漸變得有些猥瑣。我越有成就,他就越難受。我們幾乎沒有了性愛關系。
一些知心朋友問我為什麼不離婚,我常常搖搖頭,無以作答。我是個很傳統、又很講究名聲和優雅生活的人,很害怕受傷害。對别人的離婚案件,我分析得很理性,在法庭上,我答辯得很自如。可是,當我面對自己的婚姻時,我總是非常害怕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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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想起以前的恩愛,想起丈夫對我的好,想起過去的生活細節,我就打消了離婚的念頭。我總是在恨鐵不成鋼的思想鬥争中,繼續着沒有性愛的婚姻。
2000年12月,他沒有跟我商量,自己突然辭職,堅決要回老家。
走的那天,我開車送他。我們提前了一個小時到達飛機場。我陪他在候機樓聊天。
我想塞一些錢給他,又怕他不願意,我知道他的自尊心很強。正在想辦法時,正好他起身說要去洗手間。等他走後,我把一萬元裝在信封,放進他旅行包的最底層。當我的手摸下
去的時候,感覺有一本筆記本。好奇心促使我抽出來看。
第一頁是在他上班的第一天寫的:“我一直懷疑妻子有别的男人,但我更希望我的直覺是錯的。不幸的是,我今天終于知道這個男人是誰了。更不幸的是,我不僅知道他是誰,我還在他的幫助下,過着一個男人不該過的日子。我非常愛她,因為愛,我怕失去,所以我不知道該安靜地走開,還是勇敢地留下來……”
我怕他發現,趕緊把筆記本塞回原位置。
他回來的時候,看到我在流眼淚,以為是因為離别産生傷感,用手指輕輕地給我擦去眼淚,但他并不知道我看過他的日記。
他走後,我的心并沒有平靜下來。丈夫自始至終地愛我,我沒有勇氣也沒有理由抛棄他。林也很愛我,一直為我而單身,他一直希望我跟他有個結局。我在兩個都很愛我的男人中,活得并不快樂。我真的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以後的婚姻和愛情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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