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避孕藥是适合健康育齡婦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以下8類婦女不适宜使用避孕藥來避孕:
1.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類藥物要在肝髒代謝,自腎髒排除,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故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可使血糖升高,影響甲狀腺功能,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3.婦科腫瘤患者
由于婦科腫瘤、乳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應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産生不良後果。
5.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6.年齡而大于45歲者
該時期激素水平波動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7.年齡大于35歲的吸煙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因此,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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