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看到了《詩刊》主編李少君的詩《在成都》,仔細讀了讀。給人的感覺是,這詩寫得沒錯,寫的确實是成都,不是别的地方。而且,這首詩也很明了,一點也不深奧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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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君在成都,不關心吃,不關心玩,隻沉迷于荷花、綠茵、垂柳、修竹。當然,還有酒,川酒竹葉青都喜歡。作為《詩刊》主編,更在意的是有關詩的東西。
想來這應該是李少君在成都有感而發,寫出的詩句。這首詩裡,包含了成都的典型标志。所以,很切題,确實不是在别的地方,而是在成都。
号稱“自然詩人”的李少君,喜歡親近自然,這個好理解。但是,那些什麼荷花、綠茵、垂柳、修竹其實還不夠“自然”,人工修剪的痕迹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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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自然,應該在偏遠的山區,人迹罕至的地方。而不是在大城市的裡邊,或者是邊緣,這樣的“自然”,其實一點也不自然。就跟作協副主席李敬澤說的那樣,确實鄉紳氣息很嚴重。
親近自然是需要本錢的,有錢才有閑。在有錢人眼裡,自然的一切都是那麼美,一朵花,一棵草,一隻蟲子,或者一片雲,都充滿了詩意。但對于缺錢的人來說,自然就是面朝黃土背朝天,就是汗滴禾下土。
對于這首詩,文學博士、教授張德明有專門的品評,文章題目叫《錦官城上詩意濃》。截取其中的最後一段放到這裡,讓大家看看吧,也許能有不小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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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通俗易懂是應該的,但通俗易懂就是詩歌嗎?那可不一定。就寫到這裡吧,這估計是我最短的文章了,确實沒必要寫太多,也沒東西可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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