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初期用藥注意事項
胎心與母親之間存在胎壁屏障,藥物通過胎壁屏障才進入胎兒體内,從而産生藥物反應,因為有些藥物可以通過胎壁屏障,對胎兒有緻畸作用,因此,用藥應謹慎,大部分藥物在妊娠期的作用與非妊娠期相同,但由于妊娠期血容量以及肝髒代謝的不同,有些藥物會更加敏感。
孕早期(胚胎期),尤其是停經5周-10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最大,同一種藥,相對而言孕晚期用藥比孕早期用藥影響略小,但個别藥物在孕晚期仍不宜使用。用藥原則:盡量少用藥,如需要應在醫生指導下用藥。對于一些孕期常見的疾病,孕婦可以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1、感冒
感冒是孕婦孕期比較常見的疾病,孕婦感冒後應根據症狀決定用藥,注意休息,均衡營養,多飲水,不去公共場所,适當鍛煉,增加免疫力。
2、貧血
有些孕婦在懷孕期間會出現貧血、血糖異常等情況,貧血應了解何種原因,若缺鐵性貧血,輕者給予鐵劑口服,重者則給予鐵劑注射,必要時輸血,若為巨細胞性貧血,則檢查原因,對症處理。出現血糖異常,應做糖耐量實驗等檢查,了解是妊娠期糖尿病還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可給予飲食、運動、血糖控制不好應予以胰島素治療。
3、腹瀉
孕期腹瀉會引起孕婦脫水、電解質紊亂,影響營養物質的吸收,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嚴重時還會流産或早産。孕婦若是腹瀉,首先要了解腹瀉原因,若為感染性腹瀉,應用抗生素治療,無論如何,若腹瀉嚴重,則應看醫生,在醫生指導下補液并糾正電解質紊亂。
孕期用藥原則
1、不能自行用藥。準媽媽的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因此既不能濫用藥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選自用藥物,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
2、懷孕就診要注意月經期。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妊娠時間;有受孕可能時,用藥需要注意月經是否過期。
3、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4、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盡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5、堅持合理用藥,并且控制後及時停藥。
6、肯定的緻畸藥物禁用。
7、兩種以上的藥物或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應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有A、B類藥物可用,則應選用A類藥。在無A、B類藥可用選時,慎用C類藥。D類藥隻有無其他藥物可選用且準媽媽病重急需用藥時才選用。對于未經動物實驗以及臨床資料報道證實有無危害的藥物盡量不用。因為無資料證實不等于沒有危險。
8、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物。
9、孕期禁用試驗性用藥,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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