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7版電視劇《紅樓夢》中,探春的結局,是被南安太妃收為義女,替南安太妃的女兒遠嫁和親,換取戰敗被俘的南安王爺平安歸來。
本來呢,南安郡王戰敗被俘,應該讓郡王的妹妹、太妃的女兒去和親。但是太妃當然舍不得,于是收探春為義女,代替和親。這對國公後裔的榮國府來說,是一項榮譽,但仍是生死離别的慘劇。而且把賈家最有才幹的人才連根拔走,使賈家的凋敝愈發無可挽回。
從小說中的各種暗示來看,探春的結局肯定是遠嫁,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被南安太妃收為義女出嫁,這個細節顯然是錯了。錯在哪裡?錯在年紀上。
秦可卿出殡,正是賈府最繁盛奢華的時期,所以喪事辦得格外隆重。光是列舉來往賓客,就用了幾百字的篇幅。大約讀者也沒有興趣一一去細讀。
所以,我們很容易忽略這個名單裡有一個人物:南安郡王之孫。
可以參加送殡禮儀的,年紀并不需要太大,凡事都有家人奴仆引導指教;但也絕對不可能太小,總不能讓三五歲的小孩子來吧?所以這時候的“南安郡王之孫”,至少也是十幾歲的少年了。
孫子十幾歲,爺爺怎麼也五十多了吧?南安郡王五十多,南安太妃是郡王之母,難道還能是個半老徐娘?總有六十多七十了吧?和賈母年紀相仿。
這是秦可卿出殡之時,好幾年前了。到賈母八旬之慶,南安太妃又老了好幾歲,怎麼會有個妙齡未嫁的女兒、可供和親?就是真的要和親,也隻能是南安太妃的曾孫女、南安郡王的孫女才合理吧?
但是這樣一來,這位原定的和親郡主,和南安太妃隔了好幾代,感情未必有那樣深厚。南安太妃為曾孫女出面奔走、收探春為義女(義孫女、義曾孫女)以代替,就顯得不夠合理了:八十多歲的老太太,為感情不深的晚輩奔走,半強迫半誘騙地哄人家女兒,可能嗎?
還是那句話,探春的遠嫁是一定的,與南安太妃有關也是合理的。但是像吊死鬼找替身一樣收為義女、代替親女出嫁,這情節卻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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