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當原則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征收過程中,房屋評估價格過低卻收到征收補償決定怎麼辦?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冠領事務所拆遷站的編輯給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6年甜甜父母相繼去世,留有一套商鋪讓其繼承。2021年,因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該房屋被納入征收範圍内,甜甜和相關部門協商補償事宜,尚未達成協議時,她就收到了當地部門送達的《征收補償決定書》。甜甜拿到這份這份決定書後發現評估的商鋪面積比實際要小,導緻補償價格比商讨時還要低,而且要求送達之日起立即将房屋騰空,逾期将直接拆除。
經驗尚淺的甜甜隻好委托律師幫忙解決此事,希望能夠撤銷這份決定書。律師了解情況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根據《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款規定指出本案中漏洞: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産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本案房屋征收評估報告作出之後,未保障原告甜甜複核的權利即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存在程序違法,因此法院予以支持甜甜主張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書的訴求。
以上就是北京冠領事務所拆遷站的編輯給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面積評估價格與實際不符如何解決”一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聯系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受理拆遷案訟律師進行免費咨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