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之前有首歌挺火,好不好聽已經不重要,主要是很容易上口。前面的歌詞是這樣的:狼煙風沙口,還請将軍少飲酒,前方的路不好走,我在家中來等候。
我這種五音不全還記不清詞的人,唱着唱着就亂了,所以在我這裡是:狼煙風沙口,還請将軍多飲酒,前方的路蹲條狗,不喝點酒不敢走。
接送她的路上,我經常這樣哼。有一天黃昏日落,天邊有很好看的火燒雲,路燈還沒有亮,晚風還帶着餘溫。我隐約聽到她在哼歌,就是上面那一首。我就等到“前方的路”的時候,跟着唱了“蹲條狗”,一下就把她帶偏了。
那以後,她的歌裡也總是蹲條狗,不喝點酒不敢走。
後來我問她為什麼不改回去,她說不改了,畢竟前面真的蹲條狗呢。過了好久我才反應過來,前面的是我。
NO.2
她愛聽歌,有好幾個耳機。
我沒有,不是真的沒有,而是費,動不動就壞。
比如她從公司給我帶回來一個頭戴式耳機,我很喜歡,但是第三天就壞掉了。更久以前,有一個藍牙耳機,我用了兩天,卡耳朵那個卡子就丢了,就放起來沒再用。
後來想起來,找了很久沒找到,問她,才說她藏起來了,不能全折在我手裡。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再有耳機。
但是有一天,她突然要給我一個,她用了一段時間的并且很喜歡的耳機。
我問她為什麼要給我,她說你沒有耳機用呀,當時一股暖流上身。大概十幾分鐘以後,她在電腦前一邊敲着字,一邊問我,耳機怎麼樣呀?有沒有漏電?
挺好的,音質比以前的耳機都好,不漏.......漏電?啥?漏電?你問我漏不漏電?
啊,露餡了。她那個笑啊,趕緊說漏得不多,就十來次,馬上又改口就隻有幾次。我懂了,不漏電的話,還輪不到我呢。
現在還用着,沒漏過電,不敢再壞了,壞了,就真沒有耳機了。
NO.3
離家很遠的時候,天也晚了。
我問她,我們如果今天回不去了怎麼辦?她漫不經心地回答說,我們倆在一起,在哪裡都一樣啊。
也是,七年了,開始的時候在一起時間少,但後來我們總在一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約是有三百五十天在一起。
晚上睡覺的時候,她習慣抓着我的手,但第二天醒來,各睡各的,我大概率會隻有一角被子。
冬天冷,我暖,她總愛把冰冷的手和腳蹭我身上。夏天卻嫌我熱,恨不得一腳蹬地上去。
是的,像個精神症分裂患者。
NO.4
女孩子嘛,減肥這件事很重要。
她跟我的晚飯是共同吃了一份面。剛吃完不久,她就開始以“哼”來暗示自己沒吃飽,于是我找出了冰箱裡的核桃,結果壞了,不了了之。
後來大約是餓得厲害了,各種哼哼唧唧。家裡有小餅幹有月餅,有蘋果有香蕉,有牛奶有燕麥,甚至有奶昔代餐,但她不愛吃甜的。
她一會說,樓下有賣燒烤的,烤面筋那種。我說,沒有了,這個點人家回去了。隔一會兒她又說,煮個泡面吧。我說,沒了,上次你就不允許買泡面了。她又說,那煮個面吧。猶豫了一會補充說,拌點醬油就行。
在這期間,我就偷偷訂了燒烤,剛點完她就說,你下去給我買兩素包子吧。由于外賣十點才送到,我就心慌,故意以穿衣服找襪子為由拖延時間,可能她餓急了,下了死命令,九點四十五分之前你沒買回來,那就不吃了。
外賣小哥跑得慢,我在樓下等到十點十分才到,忐忑的拿回家。一進門,風平浪靜,根本不再搭理我。
但看到是辣辣的燒烤,這姑娘眼睛裡也就有了光,我也就被原諒啦。
你别說,這一招屢戰屢勝,畢竟她愛吃辣呀。
NO.5
我在廚房做飯,她在房間裡玩手機。
偶爾她會偷偷推開廚房門,踮起腳尖、輕輕地走到我身後,嗷嗚一聲,一把抱住我,問,吓到了沒有?
我說,吓到了,得賠。她上來就吧唧一口。
可是,她是來吓我的嗎?不,她隻是為來廚房偷吃找了個不是很圓滿的借口。
最後是,我撚起一小戳鍋裡炒好的菜,吹涼放進她嘴裡,她嚼完了吵着還要,我表示拒絕但仍舊會再給她一塊。她終于得償所願,大聲說,本寶寶要回去繼續玩了,你就加油做菜。
好多次吃飯的時候,她慫恿我去開個飯店,畢竟認為我做的菜很好吃,還說她的同事一緻表示我做的菜好吃。
嗯,建議了好幾年,我還沒考慮好。
NO.6
愛情本身并無特别,甚至脆弱,不過有些人能夠把它演繹得美若傳說。
我們總喜歡看輝煌綻放,看愛意四起。但它背後一定有漫長和不為人知的細節,在這個過程中,你未必知道未來會不會有光亮,可這個過程最有價值,兩個人一起往前走,那才是人世間最美好的事情。
你以為平平無奇,其實你留下的那個故事,已經讓很多人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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