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行動聯合執法組整裝待發。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 尹建紅 攝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10月29日16時26分訊(餘志斌)10月28日晚,重慶渝北區木耳公租房西區臨街馬路,一場消防通道專項整治行動正在進行。交巡警支隊、城管、消防、住建委聯合執法,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進行勸離、拖移和處罰。
聯合執法小組正在聯系違停占用消防通道車輛的車主,勸其盡快駛離。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 尹建紅 攝
現場:排查占道車輛32輛,強制拖離8輛
28日晚,聯合執法隊來到渝北區木耳公租房西區外的臨街馬路,重點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是否違規停放機動車堵塞消防通道。
現場,執法隊員對占用消防通道的駕駛人予以勸導警告,督促車主立即将車駛離;對車主不在現場的機動車,交巡警在進行登記後進行強制拖離。
“平時經常有車子停在消防通道上,假如有了火災,消防車哪裡進得來?”附近居民秦女士表示,希望這樣的專項整治行動可以常常進行,疏通百姓的“生命通道”。
随意停靠的車輛,占據了一半的路面路,轎車隻能緩慢通過。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 尹建紅 攝
重拳:首次占用罰款200 一年内再次占用罰款升級
據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我市各區縣将發動鎮街、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建築管理單位對城市建成區範圍内的所有建築開展全面排查。各區縣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消防部門将嚴格查處占用堵塞“生命通道”違法行為,依法加大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城市道路已規範設置“生命通道”标識化管理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在集中整治行動期間依法提升處罰基準,處兩百元罰款處罰;對拒絕駛離、妨礙通行的,予以強制拖移。
拖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違停車輛。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 尹建紅 攝
同一車輛一年内在規範設置“生命通道”标識化管理區域内違法兩次及以上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單位責令整改,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從重從嚴處罰并納入消防信用管理。
對小區内部和人行道上的違法行為,分别由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門依據《消防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實施對應處罰。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對日常排查和聯合執法中發現違法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車輛、人員、單位、小區,通過市級和地區電視、廣播、報紙,以及部門官方微信微博、社區宣傳、短信推送等平台進行集中曝光。同時,對公務車輛違法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除依法處罰外,将抄告所屬區縣政府或所在單位,責成對駕駛人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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