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0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徐夢圓) 2月9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隊依托甯杭高速上坊公安檢查站開展治安查緝工作。這時,一輛未上牌的轎車駛入,交警當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
交警核查後發現,臨時牌照貼于前擋風玻璃上,仔細一看竟已過期12天。當詢問駕駛員情況時,這名徐姓男子表示并不知情,稱自己從句容過來準備到南京辦事,便租了一輛車,拿車的時候也沒仔細檢查。接着,徐某從後備箱内又找出一副機動車号牌,但經交警查詢,這副号牌已被注銷。随後,交警依法扣留車輛,因徐某存在“未懸挂機動車号牌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他将面臨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南京交警提醒,租車或是借車時,一定要先檢查一下車況、牌照或行駛證,不要理所當然,否則遭遇到以上情況,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校對 盛媛媛
來源: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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