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是為了市民安全出行
但有些人卻屢勸不聽
不僅不配合,還氣焰嚣張
甚至阻礙民警執法
最後鬧得“自嘗苦果”
11月23日13時30分許,麻城市公安局鼓樓派出所民警正在轄區開展交通整治行動。在城區朝聖路十字路口執勤點,丁某(女,50歲,麻城市南湖辦事處人)因無證駕駛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發現并攔下,執勤民警告知丁某存在違法行為,要求其靠邊停車依法接受處理。
丁某突然情緒十分激動,雙手拍打警車,并将民警開具的法律文書丢棄在地上。旁邊路人見狀,立即對丁某進行勸說,丁某才稍稍冷靜。
此時,丁某的姐姐(女,52歲,麻城市龍池橋社區人)從馬路對面走過來,看到自己的妹妹情緒激動,在沒有了解事情原委的情況下,便對執勤民警進行謾罵。見到姐姐前來助威,丁某更是氣勢洶洶,大聲對民警謾罵,并稱“有本事就把我們帶走,關起來!”
執勤民警對丁某多次警告無效。随後,民警口頭傳喚丁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丁某拒不配合。民警将丁某控制後,丁某的姐姐跑到警車前阻攔,将警車逼停,阻礙民警執行職務。民警将丁某及其姐姐一同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沖動一時“爽”,法律後果自己嘗!丁某和其姐姐被帶離現場後,麻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立即介入調查。經過詢問,丁某和其姐姐對自己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丁某姐妹倆被麻城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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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配合公安機關執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對任何阻礙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麻城警方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嚴厲打擊、嚴肅處理,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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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雷 洪 郭子華
來 源:麻城公安
校 對:劉韻詩 潘曉婷
編 輯:劉韻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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