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9日15時許,臨渭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民生街執勤時,對一輛三輪摩托車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駕駛人馮某某涉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駕駛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扣留機動車,并通知當事人到中隊進一步處理。
法律法規引用:當事人馮某某涉嫌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駕駛三輪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存在嚴重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扣留當事人駕駛三輪摩托車,并對其做出罰款550元的處罰。
馮某某涉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條之規定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上路應該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資格,駕駛人要嚴格遵規守法,安全頭盔也是生命保護,要從自身做起,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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