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寶貝在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新天地幼兒園就讀,一次交了一年學費,包含早中晚三餐費、書本費、保育費等。今天老師讓每個孩子交取暖費不知道合不合理,這個費用不應該包含在學費裡嗎?”11月13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闆”留言咨詢,幼兒園收取暖費是否合理?
針對留言,1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教育局回複,新天地幼兒園向324名學生家長收取暖費48600元系違規行為,責成限期全部退費。
人民網“領導留言闆”截圖
針對上述違規收費事件,鄖陽區教育局責成城關鎮中心學校督促新天地幼兒園(民辦園)限期全部退費,并向新天地幼兒園下達了《整改意見書》。截至2021年11月15日下午3點已退128人19200元,剩餘費用限定在11月16日下午5點之前全部退完。
11月16日下午,記者采訪鄖陽區教育局了解到,所有費用已全部退完。據介紹,根據《湖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幼兒園收費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住宿費、夥食費、代收費。代收費是指幼兒園為方便幼兒在園學習和生活,在幼兒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包括體檢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乘車費、外出活動費。留言中的取暖費是屬于違規收費項目,因此需要全部退還。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張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