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我國傳統節日,口頭上又稱過年、過大年,春節曆史悠久,由上古時代歲首祈歲祭祀演變而來。即“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祈歲祭祀、敬天法祖,報本反始也。”
春節的起源蘊含着深邃的文化内涵,在傳承發展中承載了豐厚的曆史文化底蘊。在春節期間,全國各地均有舉行各種慶賀新春活動,帶有濃郁的各地域特色。
這些活動以除舊布新、驅邪攘災、拜神祭祖、納福祈年為主要内容,形式豐富多彩,凝聚着中華傳統文化精華。
提起上墳,很多人都會想到清明節,因為這個節日是專門祭祀祖先的,因此被很多地區當成一種習俗。
可以說,祭拜祖先不僅是對祖先的思念,也是對後人的禱告,希望祖先能保佑子孫後代。
但上墳并不是隻有特定節日才可以,很多地區在過年的時候也會有祭拜祖先的習俗。
正常情況下,人們會在除夕中午去上墳,這個時期陽氣最盛,不用害怕墓地的陰氣,而這一天上墳,也因為出門奔波的親人都回來了。
目的是給已經去世的家人,報平安,并希望祖先神靈保佑子孫後代興旺發達、幸福安康。
同時會燒點紙錢撒點黃酒之類的,和離去的親人一起過節,也是寄托哀思,告訴他們活着的人生活得很好,沒有将他們忘記,以安慰逝者。
不過在上墳的時候,老祖宗們講究“前三後四,左五右六”,這是啥意思?有什麼道理嗎?
衆所周知,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的“思時敬祖”的祭祀節日,人們會在清明節前回鄉添墳祭祖。
而“前三後四”指的并不是清明節前的三天之内,而是與清明節毗鄰的寒食節的前三天之内去祭拜。
“後四”也并不是人們認為的清明節後的四天之内去祭拜,而是指清明節前的四天之内。
因為古人講究“宜早,不宜遲”,如果在清明節之後去上墳就沒有意義了,也會被視為“怠慢祖先。”
在民間,人們有“早清明,晚大冬,過年上墳小傍中,”意思就是清明祭祖,要在清明節之前去祭拜燒紙添墳。
晚大冬指的是冬至,這個時間是一天之内白晝短,黑夜長的現象,選擇夜晚祭拜,也是已逝先祖回陽間享受子孫,祭拜之物的最佳時間。
“過年上墳小傍中”指的就是過年上墳,要選擇在中午以前上墳或者傍晚以前去上墳。
這裡指的是上墳時間,古人把一晝夜劃分為十二個時段,每一個時段叫一個時辰,因此劃分為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12個時辰。
一個時辰相當于兩小時。以巳時左邊五個時辰,右邊六個時辰去祭祖為佳。不過祭祀不能在巳時。
因為巳時對應的時間正好是中午(十一點至一點),這個時候正是陽剛之氣最濃的時候,如果在這個時候祭祖,會影響祖先接受“冥”錢。
其它時間階段,基本上都是陽氣較弱之時,都還算比較祭祖。所以就有了“左五右六”的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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