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幹什麼用?大衆日報·新銳大衆記者5月3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獲悉,2019年6月1日起,辦理車輛購置稅首次申報時,稅務機關不再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購車者完成車輛購置稅繳納後,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幹什麼用?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大衆日報·新銳大衆記者5月3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獲悉,2019年6月1日起,辦理車輛購置稅首次申報時,稅務機關不再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購車者完成車輛購置稅繳納後,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據介紹,取消紙質完稅證明後,能夠有效防止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丢失或者被僞造。如果購車者需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信息,可以自行通過山東省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車購稅委托繳納系統等平台查詢打印,或者由主管稅務機關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棁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的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将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試點擴大到全國範圍。
下一步,自2019年7月1日起,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時,稅務機關也将不再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7月1日之前辦理以上補稅、換證或更正等業務,仍需使用紙質完稅證明。對于車輛購置稅辦理流程、辦理地點等如需查詢,可以撥打山東省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咨詢。(通訊員 趙楠 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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