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遺書牽扯出一樁案件、一個家庭。這家有四姐弟,大姐名下原本有一套房子,在她臨終前留下遺書,說房子要留給三弟。但是,四弟卻不認,聲稱大姐當時是精神失常,而且遺書也是假的!
究竟遺書到底是真是假?大姐留下的房子又到底該歸誰所有?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今日從廣州白雲法院獲悉,該案有了最終判決結果。
大姐去世後,三弟為繼承房産訴諸公堂
2013年,大姐阿春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屋和一封遺書,遺書上載明将房子留給三弟阿月,落款處有阿春手寫簽名。
之後,幾兄弟對大姐名下這套房屋的權屬産生争執,三弟阿月訴至法院,要求由其一人繼承涉案房屋。
阿月訴稱,請求涉案房屋由他一人繼承。因為自己有大姐阿春親手寫的遺書,上面載明阿春将涉案房屋留給他。
二弟阿昱同意三弟阿月的訴訟請求,确認遺書是大姐阿春親手寫的。
然而,四弟阿星卻不同意阿月的訴訟請求,辯稱該份遺書無效!因為大姐阿春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還辦理了精神殘疾證,她生前一直處于生活不能自理、精神極度恍惚的狀态,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遺書應無效。
法院判決:大姐房子由三弟一人繼承
白雲法院一審後,判決大姐阿春名下的涉案房屋由三弟阿月繼承。對此,四弟阿星不服提起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指出,三弟阿月及二弟阿昱均确認遺囑是由大姐阿春本人親筆書寫,并提供阿春過往字迹予以佐證,四弟阿星對此提出異議,認為遺囑并非出自阿春之手,但未申請筆迹鑒定,亦未提交充足的證據證明其主張,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故法院依法确認涉案遺囑系阿春本人親筆書寫。
阿春雖然于2000年曾因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入院治療,但自2000年6月出院後至其離世這十幾年間未有精神方面異常的證明材料,無證據證實阿春于2013年訂立遺囑時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證據證實其自書遺囑内容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阿春回老家之後直至離世前,生活獨立自理,2000年之後未見其有精神疾病方面的患病或治療記錄。
而且,遺書上筆迹清晰,書寫工整流暢,内容表達完整,符合邏輯,能顯示出阿春書寫時思維連貫,處理自身事務時思路清晰明了,故該份遺書具有法律效力,阿春名下的房産應按遺囑繼承處理,即由原告阿月一人繼承。被告阿星認為遺囑全部無效,應按法定繼承處理沒有依據,不予支持。
法律知多D:遺囑到底要怎麼立才有效?
遺囑的範圍
民法典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财産,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将個人财産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将個人财産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Q:遺囑中可以處分哪些财産?
A:遺囑人可以處分自己名下的财産,如工資、存款、車輛、房屋等合法财産。但是注意,不能處分國家、集體、他人所有的财産,例如夫妻之間屬于夫妻共同财産的,遺囑人隻能處分屬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産。
遺囑的實質要件
民法典第114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無效。
Q:寫好的遺囑,被他人篡改怎麼辦?
A:遺囑内容被他人篡改的,篡改的内容無效。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的形式
Q:遺囑有哪些形式?
A:民法典頒布後,在保留原有的自書、代書、公證、錄音、口頭遺囑的基礎上,繼承編新增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兩種形式。針對不同的情況,可以選擇不同的遺囑形式。
其中,口頭遺囑要慎用
民法典第1138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自書遺囑要注意
民法典第1134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的關鍵
民法典第1135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遺囑的要件
民法典第1136條規定: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視頻遺囑注意事項
民法典規定:第1137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公證遺囑不再具有優先效力
民法典第1142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内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内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法官提醒,無論選擇哪種遺囑形式,都需要确保遺囑的内容表述準确、具體,否則易産生歧義。而且自書、代書遺囑要本人簽名,若僅有蓋章或手印,很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要寫清楚年、月、日,若遺囑人前後存在多份遺囑的,能夠區分出前後順序。再者,選擇誰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也很重要,否則,遺囑的真實性難以保證。
遺囑的見證人
Q:哪些人不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A:一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見證人。二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三是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例如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因遺産份額的處分關系到其債權能否完全實現的問題。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雲法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陳憂子
來源: 廣州日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