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減少使用或者按照規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優先采購可重複使用和再利用産品;鼓勵淨菜上市,提倡有條件的居住區、家庭安裝符合标準的廚餘垃圾處理裝置;
2、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餐飲服務場所設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識,在服務過程中提示消費者合理消費,适量點餐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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