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惟創新者進,惟創新者強,惟創新者勝。今年以來,威海法院充分發揚開拓創新精神,組織開展“微創新”活動,聚焦小問題、發力小細節,以點帶面,用“小切口”解決“大問題”帶動“大改變”,推進全市法院整體工作全面提升,努力提升人民群衆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年初,全市法院共确立26個“微創新”項目,按照“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責任實效化”穩步推進,現将其中部分優秀成果予以刊發。
今天,讓小編帶大家一起看看榮成法院“微創新”——“信用 調解”機制。
當前,各類企業在生産經營管理、勞資關系、知識産權保護等方面矛盾糾紛多發,化解糾紛能力弱,影響了企業健康發展。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潛能,同時結合榮成信用體系建設,榮成法院創新“信用 調解”機制,将信用管理手段貫穿涉企糾紛調解全過程,精準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糾紛,不斷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通過把信用管理手段貫穿涉企糾紛調解全過程,将信用機制引入人民調解,增加事前“信用承諾制”,以公示信用信息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履約踐諾。同時通過多部門、多領域聯合發力,提高企業的司法滿意度,降低企業的司法消耗成本。
01 .信用承諾促調解
将信用引入人民調解,以原調解流程為基礎,增加事前“信用承諾制”,在調解前要求當事人作出“不虛假調解,不虛假陳述案件事實、自覺履行調解協議”事前承諾,調解後,對無合理理由拒不履行調解協議當事人開展信用監督,如不履行調解協議,則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予以失信聯合懲戒,以公示信用信息威懾力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倒逼失信主體履約踐諾。
02 .精準發力助企業
圍繞服務發展大局中心工作,從企業應收賬款回款難、周期長等痛點進行切入,對全市企業開展信用風險排查和涉訴風險排查工作,共排查全市涉訴風險企業344家,引導企業不斷優化信用體系建設,對有曆史糾紛問題的企業,提供精準信用調解服務,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同時,采用“兩微一網”對人民調解中引入信用承諾制度進行普法宣傳,在全社會營造誠信守法輿論氛圍。
03 .多方聯動聚合力
積極對接榮成市司法局,在成立榮成市企業信用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信調委)基礎上,聯動開展涉企糾紛調解工作,從律師隊伍、骨幹企業、社會征信機構篩選專業人員組成專家團,參與信調委調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企業開展信用宣傳講座、排查矛盾糾紛,發現風險隐患及時化解,靈活運用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實現案結事了。通過法院、司法局、信調委對接合作,深入擴展“信用 調解”機制,将信用監管、聯合懲戒納入調解全過程,實施“服務對象發起調解申請或法院分流委派案件—信調委受理—簽訂信用承諾—采集證據—介入調解—簽訂調解協議—對拒不履行的失信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全操作流程規範化,對達成協議的,涉事企業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司法确認,免收訴訟費用,降低企業經濟成本。
來源:榮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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