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複工複産企業返崗員工健康證明辦理要求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為切實幫助複工複産企業把好員工返崗入口關,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控、精準施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複工複産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規定:“必須做好确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等四類人員的分類收治和隔離留觀工作”。為此,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企業複工複産及員工返崗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3号)之規定“本省員工返崗時,必須取得并随身攜帶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以上單位出具的健康證明”以及《關于省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2020年第3号)的補充通知》,從即日起正式取消。
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5日
來源: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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