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很多企業為了節約成本的手段之一,甚至還有部分企業誘導員工簽署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等方式來逃避法律責任。
在這裡可以明确告訴大家,公司與員工簽訂自動放棄繳納社保協議是無效的!如果發現公司通過任何方法來逃避社保的繳納,大家一定要維護好自身的權益。
小豆給大家整理了3種直接有效的維權方式,無論是正在工作還是即将工作的朋友都可以碼住,收藏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1、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無論公司是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還是拒絕為員工足額繳納社保,都屬于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員工不但可以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2、未依法繳納社保導緻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緻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争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找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滞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當公司拒絕繳納社保時,大家都可以使用上面的方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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