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類别:(即對說明事物分門别類的方法。例如:“如何獲得食物?這有兩種不同的途徑和方法:一種叫自養,??另一種叫異養。”)
2、舉例子:(即以具體事物為例的方法。例如:“這種書目專門記錄其專題或學科的文獻。如要查找中國古代文獻,就要使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或《中國古籍善本總目》等。”)
3、打比方:(即用比喻來說明事物的方法。例如:“橋洞不是普通半圓形,而是像一張弓。”)
4、列數字:(即是運用數據說明事物的方法。例如:“哪裡知道,這條天河淹沒了一千萬顆以上的星星啊!一千萬,你一口氣數下去,得數一千多年。”)
5、作比較:(即用另一個事物與說明事物相比,以說明事物特點的方法。例如:“永定河發水時,來勢很猛,以前兩岸河堤常被沖毀,但是這座橋卻從沒出過事,足見它的堅固。”)
6、下定義:(即指明某一名詞概念的含義。例如:“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進程的數學方法。”)
7、作诠解: 作诠釋用于解釋被說明内容的成因及内在聯系,詳細說明對象的各種屬性及内容。
8、畫圖形: 畫圖形能夠直接形象的表明被說明對象。
9、外貌描述: 外貌描述能讓别人對說明對象有一個直觀的了解。
10、引用:使用其它論據,是自己的說明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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