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探索人工養殖水蛭方法
年銷售額超500萬元
并将探索出的養殖方法
申報國家發明專利
紅極一時
但開始宣傳後
他的路走歪了
……
“100%養殖成功率”“不用打理,懶漢都能養的出”……這些讓人怦然心動的字眼,吸引27個省、市649名學員與“水蛭大王”張大永(化名)簽訂水蛭養殖技術培訓合同。張大永和他的“專業推廣團隊”入賬3000餘萬元。
然而現實卻是大部分養殖戶養殖失敗,血本無歸。近日,張大永因犯虛假廣告罪獲刑一年十個月,被并處罰金;被告單位江蘇蛭天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蛭天下公司)因犯虛假廣告罪被處罰金50萬元。案件塵埃落定,但經濟損失仍未挽回。9月18日,30多名受損嚴重的養殖戶向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司法局遞交法律援助申請。10月初,當地司法局指派律師接收了訴訟材料,并協助被害人收集證據,準備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養殖水蛭獲“第一桶金”
圖片來源于網絡,與正文無關
水蛭,又名螞蟥,是一種廣泛生活在湖泊、河流、稻田中的淡水吸血蟲。下過水田的人都知道,水蛭會吸附在皮膚上吸食血液,越拽它鑽得越深,人們唯恐避之不及。但水蛭具有藥用價值,《神農本草經》中就有相關記載,作為中國傳統的特種藥用水生動物,随着近年來藥用價值的深度開發,水蛭的市場需求潛力巨大。
1997年,張大永中專畢業,在上海一家工藝品廠當畫師。他偶然從一本《中藥材研究》雜志上看到:水蛭中含有的水蛭素具有溶血、消淤化腫的功能,水蛭幹品作為20多種藥品的原料,價高貨俏,市場需求量大。于是,他買來魚缸,從野外抓來水蛭,通過摸索和查閱資料掌握了一些養殖技術。在對市場調研後,他覺得這是個好的緻富項目,便辭去工作,回鄉走上了養殖水蛭的道路。
張大永在自家院子裡砌了一個面積約5平方米的小水池,每晚都拿着手電筒出去,從野外捉水蛭放進池子裡,前後放了近2萬條水蛭。民間流傳,日曬、刀割甚至火燒都殺不死水蛭,張大永覺得這種生物生命力如此頑強,怎麼可能養不活?沒想到幾個月後,90%的水蛭腐爛,惡臭撲鼻。
原來水蛭生命力強,是野外低密度下生活的結果。第一次養殖慘敗,張大永不得不重拾畫筆補貼生計,但他并不甘心。他降低了養殖密度,不斷摸索改進養殖方法,逐漸提升了水蛭存活率。經半年養殖後,他将水蛭制作成水蛭幹賣給藥材收購商。
要進行大規模人工養殖,就不能隻靠野生水蛭作為養殖來源,要解決繁殖問題。當時學界專家認為,水蛭不能人工繁育。在養殖水蛭的前五年,張大永沒有見到水蛭産卵。直到2002年,張大永挖蚯蚓做釣魚誘餌時,偶然挖到一個蠶繭一樣的東西,他剝開一看,發現裡面就是水蛭幼蟲,這才明白水蛭産卵必須要到陸地上來。從那以後,張大永給水蛭設計了産床,讓水蛭有地方産卵,一個繭能孵化出40餘條水蛭。興奮之餘,張大永還發現有的水蛭吃血、有的吃肉,個頭大的寬體金線蛭最愛吃螺肉和蚌肉。于是他種了很多菜,用菜葉養螺,再用螺喂水蛭,形成生态循環。
2003年,張大永創辦小型養殖場,2008年創辦科研養殖基地,2010年養殖面積達110畝,年銷售額超500萬元。2014年成立蛭天下公司,專門從事水蛭養殖銷售。2016年底,張大永将摸索出的“水蛭庭院立體養殖方法”申報國家發明專利,國家知識産權局予以受理。一時間,張大永聲名鵲起,被冠上“水蛭大王”的稱号。但此時,他的“緻富經”開始念歪了。
“專業推廣”來錢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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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張大永認識了孫懷軍(化名)。孫懷軍覺得張大永應找專業團隊進行包裝,還把專門做推廣的龍銀生(化名)介紹給張大永。龍銀生考察後,稱可以幫助推廣水蛭養殖技術,他獲取利潤分成。
那時的張大永正夢想着建造“水蛭王國”:招收學員學習養殖技術,再回收學員養殖的水蛭,達到一定規模後,進軍醫藥業開展深加工……
于是張大永和龍銀生達成合作意向:龍銀生組建團隊,負責養殖技術的推廣招商、學員接待、組織考察、制作網站和宣傳資料等,張大永負責學員技術培訓,對學員養殖提供技術服務。每名學員繳納6萬至8萬元技術轉讓費、管理費,費用七三分成,龍銀生70%,張大永30%。
為了更吸引人,張大永和龍銀生想出“懶漢養殖”口号,并在推廣時突出“零風險、高回報”。在龍銀生的操作下,蛭天下公司網站和宣傳冊上充斥着令人難以抗拒的字眼:“史上空前簡單、超級成功保障”“保證100%養殖成功,不成功就退款”“原材料供不應求,市場缺口90%以上”“房前屋後,大人小孩都能養”……龍銀生團隊還通過搜索引擎進行競價推廣,隻要在網站搜索“水蛭、水蛭大王、張大永”等關鍵字,張大永公司的網站就會出現在前三名顯眼位置。
推廣的轟動效應立竿見影。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共85期649名學員前來學習,張大永對他們進行培訓,舉辦技術交流會14場,上門技術指導140多家。看着學員們蓋起座座養殖大棚,張大永覺得自己“水蛭王國”的夢想就快實現了。
相比辛苦養殖,“專業推廣”來錢快很多。學員繳納費用中,龍銀生團隊收取約2300萬元,張大永分得約900萬元。張大永向中間人孫懷軍付了300萬元介紹費,其餘的用于公司開支、擴大養殖基地。然而,2018年下半年開始,陸續有學員反映水蛭存活率不高,甚至全部死亡,不少人血本無歸。
2018年8月,李想(化名)養殖的水蛭大批量死亡。“培訓時說生病可以治,現在水蛭生病了找他,他說已經沒救了,還說是沒有按照他教的方法養殖。”李想聯合20餘名學員到宿遷維權。同年10月,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
抽樣調查,成功率僅3%
由于案情複雜,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檢察官劉岚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偵查過程中,被害人都認為自己是受張大永欺騙才交了學費養殖水蛭,不光每人被騙數萬元技術轉讓費,養殖中投入的資金也賠了進去。公安機關初步認為張大永涉嫌詐騙罪。
檢察官在養殖基地查看水蛭養殖
辦案檢察官讨論案情
詐騙罪要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隐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财物。“但從目前證據來看,張大永多年從事水蛭養殖,具有一定技術,并且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沒有騙取他人财物的故意,也無法認定詐騙犯罪所要求的欺騙手段,不構成詐騙罪。”劉岚初步判斷。
根據在案其他證據,劉岚建議公安機關調整偵查方向,偵查張大永和龍銀生等人是否構成虛假廣告罪,并撰寫了超過10頁的補充偵查提綱。
公安機關提取了張大永公司網站、宣傳冊等證據材料,多名證人證實,公司業務員電話推廣中宣稱水蛭養殖技術“基本不用打理,懶漢都養的出”。我國廣告法明确規定,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内容。張大永等人的行為直接違反法律禁止性條款。
公司網站宣稱“已合作養殖戶100%養殖成功”,而在抽樣的134名養殖戶中,僅4人盈利,其他130人全部虧本,成功率僅3%。
為顯示實力雄厚,張大永号稱自己養水蛭年收入2000萬元,并在宣傳冊裡介紹江蘇衛視等12家省級衛視對他的水蛭養殖進行深入報道。但事實上,這都是他臆想出來的,“2000萬元是我算的理想狀态,宣傳冊上印台标是我想在這些電視台進行宣傳”。
此外,張大永還要求龍銀生的團隊在宣傳中加上“榮獲發明專利”。而實際上,直到案發一年後的2019年9月,“水蛭庭院立體養殖方法”專利才審批下來。2020年4月,該案移送宿豫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培訓時怎麼養殖都跟學員們說過了,他們不按我說的做,哪能成功呢?”面對訊問,張大永認為是學員養殖有問題才導緻失敗。
“你有20年的經驗,清楚地知道養殖水蛭受水質、溫度、飼料等多種因素制約,根本不存在‘懶漢養殖模式’,也不可能100%成功,但宣傳中沒有任何風險提示。”劉岚指出廣告中最大的問題。
張大永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020年8月,劉岚來到養殖基地,被取保候審的張大永當場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月,宿豫區檢察院對蛭天下公司及張大永涉嫌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今年7月19日,法院開庭審理了張大永及其公司涉嫌虛假廣告罪一案。龍銀生等人涉嫌虛假廣告罪案正在偵查中。公安機關正在向龍銀生和孫懷軍等人追繳違法所得。
專家點評
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依法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盡管社會生活中各種虛假廣告屢見不鮮,但由于廣告本身多少帶有一定程度的誇大,情節是否嚴重在實踐中難以把握,加上虛假廣告行為往往與其他犯罪存在競合關系,故虛假廣告罪在司法實踐中很少适用,一定程度上成為被虛置的立法。
現代社會,人們離不開廣告。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不但誤導消費者和公衆,損害廣告業信譽和發展,而且幹擾正常的市場競争秩序,危害交易安全,危害性不可低估。針對虛假廣告泛濫的現狀,有必要對虛假廣告持嚴格規制立場。一方面,刑事司法應喚醒幾近沉睡的法條,提高違法犯罪的成本;另一方面,更需加大前置性行政執法力度。惟行刑銜接,共同發力,才能實現對虛假廣告行為的有效治理。(孫國祥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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