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房價持續上漲,人們到處都在議論房子的事。但是許多購房者對房子的建築面積、使用面積以及公攤面積不甚了解,或者是一知半解,若遇到黑心的開發商保不齊會被坑着。
所以,今天我給大家說說什麼是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公攤面積。
先說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标。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住宅的建築面積計算起來比較複雜,不僅規定多,而且專業性、技術性強。消費者在購房時,如果對此不了解,或者對計算出的結果表示懷疑,可以咨詢專業人員或請專門測量機構,依照上述标準重新測量計算。
再說使用面積。
住宅的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産或生活使用的淨面積之和。計算住宅使用面積,可以比較直觀地反應住宅的使用狀況,但在住宅買賣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積來計算價格。
通常部分人容易把使用面積和有效面積混淆。現特說明,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也就是說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占面積,再減去廚房、衛生間等輔助用房所占淨面積所剩下的面積;而有效面積才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占面積,這個面積才包含廚房、衛生間所占面積。
最後說說公攤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以下不屬于公攤範圍内:
一是從事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二是供出租或出售得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三是幢外的用作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我們了解了這些名詞,可以防止上當受騙,依法維護我們的個人權益。譬如有些開發商,故意多算公攤面積,變相提高房産價格等。
開發商按照建築面積定價出售房子,顯然不合理。如今已經有許多專家呼籲取消公攤面積,按照使用面積出售房産,相信随着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房地産市場會越來越透明,人們會越來越得到法律的保護。
(原創稿件,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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