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了第 340 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與生育服務規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通知中明确了婚假、産假、陪産假、護理假均有延長: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延長産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歲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兒假。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護理假。
上述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内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上述假期。
各省婚假産假最新規定是多少天,婚産假有什麼變化
截止現目前,已經有16省婚産假天數有所變化并取消晚婚假後,部分地區增加了惠及婚假;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内容!
1.甘肅、雲南、河南可休1個月
近期修訂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産假。
目前,陪産假最短的為天津、山東兩地,為7天;其次是上海,為10天。北京、河北、山西、遼甯、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等省份的陪産假都為15天。
湖南、四川兩地的陪産假為20天;内蒙古、廣西、甯夏的陪産假為25天;安徽、陝西兩地的陪産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陝西規定,男方護理假為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
2.全國各省市婚假、産假、陪産假均有延長,詳情可查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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