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雖然已經過去七十多年,但日本政治并沒有完全獨立:其内政外交在關鍵問題上還是或多或少地受到美國的影響,其憲法仍然是由美軍司令起草後賦予的,其國土上的美國駐軍仍然享有治外法權。也許同上述事實有關,也許是源自其所謂島國國民性,日本的對外行為表現出鮮明的小國特征,即不願意承擔責任。國際政治經濟體系中的大國和小國的區别主要不在于幅員遼闊或人口衆多,甚至也不在于經濟規模,而在于其在體系中的行為模式和角色定位:大國是遊戲規則、曆史趨勢的設定者與塑造者,而小國則是上訴要素的接受者。日本對外經濟政策的小國行為特征集中表現為投機性、依附性以及不願承擔責任和代價。
日本在戰後也曾實施過所謂“謝罪外交”,但這些援助因為附加條件多或質量較低,且主要服務于推動日本自身的經濟政策議程,使其經濟外交充滿自利性,對改善其政治形象并沒有發揮實質影響。1966年日本主導建設亞洲開發銀行,但在選址時東京敗給馬尼拉,這表明東南亞國家對日本經濟外交意圖的戒心。80年代前期,由于日元長期拒絕升值,日本政府意識到美國對其彙率升值的壓力越來越大,大幅升值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日本主動向中國、菲律賓等東亞和東南亞國家提供大額無息貸款或低息日元貸款,并将其包裝成出于“謝罪”意圖而做出的發展援助。但在80年代後期,日元兌美元大幅升值,在兩年内迅速翻倍,數年内從260:1升值至100:1。直到此時,接受這些“優惠”的鄰國才發現再一次吃了日本的啞巴虧。事後來看,所謂優惠貸款其實是日本政府為了對沖本币即将大幅升值而做的策略準備。也正是因為有這些對沖手段,日本參加廣場協議的談判代表主動向美方表态,日元可以迅速升值一倍,而美方的心理預期是升值20%-30%而已。日本曆史上一貫的行為特點是戰術高明而戰略缺失,在上述日元貸款問題上也是如此:通過策略計謀固然轉移了部分升值代價,但傷害了地區交易對手,損失了鄰國的信任,最終導緻他們在日元貸款到期之後紛紛不再續貸,日元國際化昙花一現。
1997-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中,日本作為亞洲第一大經濟體和最大外彙儲備國,本應負擔起地區領頭羊的責任,幫助區域内各國度過難關,但日本的所作所為再次令人失望:為捍衛其貿易利益帶頭貶值、望風而逃。同樣在危機面前,雖然當時的中國經濟規模遠遠小于日本,競争力也所弱于日本,但是中國政府公開宣布決不貶值的決心和意志,客觀上通過自己承擔貿易損失的代價而幫助整個地區避免了新一輪的競争性貶值。該政策的意外效果是讓中國收獲了地區内的尊重和信用,在2010年美國“重返亞太”政策之前,中國實際上主導了東亞地區的合作進程,一定程度得益于當年的堅守不貶值的承諾。對此,日本國内認為是中國撿了他們的便宜。日本政府的小國心态,既想獲得作為國際核心貨币發行國的收益,又不想承擔貨币國際化進程的成本,這是日元國際化進程緩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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