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經常會發生工傷事故的,發生工傷事故後,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是非常重要的。認定屬于工傷後,才能獲得工傷保險基金的賠償,那麼要怎樣進行工傷申報的?中山法律顧問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如何進行工傷申報
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在30天内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申請的,申請期限是一年,申請時要提交申請書、勞動關系證明、診斷證明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适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内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上班期間跟同事争吵打架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按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内,有以下情形的會被認定為工傷:
1、員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2、員工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3、員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所以,員工打架遭到傷害,屬于意外傷害,但不能直接确定可以認定工傷,需要再判斷員工是否因為履行工作職責遭到暴力。
因此,根據引起争議的原因可以按以下處理:
1、如果打架的員工是為履行工作職責,比如雙方要同時使用一台工作機器,雙方無法協商先後順序引起争執。
因為雙方是為完成工作任務打架,屬于工作原因,所以可以認定工傷。并且,認定工傷時要在以下的時間内提出申請:
(1)從員工受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公司去申請工傷。
(2)工傷員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申請工傷。
2、如果打架的員工并非為履行工作職責,比如雙方因為私人恩怨動手,則szc難以認定工傷。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後,要在規定的期限内申請認定,用人單位申請期限是30天,勞動者申請的期限是一年。申請時要提交申請書、勞動關系證明、診斷證明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到名大狀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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