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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之戰解讀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30 12:23:32

3q之戰解讀?騰訊控股是我的第一重倉股,讀吳曉波著的《騰訊傳》能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騰訊的商業模式,理解騰訊的投資邏輯本文是騰訊傳的第13篇,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3q之戰解讀?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3q之戰解讀(出乎意料的3Q大戰)1

3q之戰解讀

騰訊控股是我的第一重倉股,讀吳曉波著的《騰訊傳》能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騰訊的商業模式,理解騰訊的投資邏輯。本文是騰訊傳的第13篇。

從數據和影響力來看,騰訊也從2009年起扮演了征服者的角色,正是從此時開始,騰訊站在了暴風雨的中央,而它自己并未察覺。

種種對騰訊的不滿如同帶刺的荊棘四處瘋長,如同風暴在無形中危險地醞釀,它所造成的行業性不安及情緒對抗,在一開始并不能對騰訊構成任何的傷害,可是,聚氣成勢,衆口铄金,危機就會在最意料不到的地方被引爆。

對騰訊的不滿,歸結為三宗罪:“一直在模仿從來不創新”“走自己的路讓别人無路可走”“壟斷平台拒絕開放”。

對騰訊壓抑已久的不滿,終于以一種非常戲劇化的方式被釋放了出來。

2010年的9月到11月間,周鴻祎創辦的奇虎360公司與騰訊展開了一場轟動一時的用戶争奪大戰,時稱“3Q大戰”。

這是360殺毒軟件與QQ醫生的戰争,當時甚至發生了要求所有用戶面對“QQ”和“360”必須進行“二選一”。

3Q大戰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的一個重要戰役,也可以說是PC時代最血腥的“最後一戰”。不過日後來看,經此一役,互聯網的法治及道德環境并沒有得到改善;相反,3Q大戰證明了叢林法則的勝利,就事件的真相而言,則稱得上是一個“羅生門”,一百個觀察者,一百個事實,一百個觀點。

我們來看看法律的判決,雙方在後來的3年多裡多次對簿公堂。

2010年11月15日,也就是周鴻祎發表博文《與其苟且活着,不如奮起抗争》的那天,騰訊以“360隐私保護器及360網站虛構騰訊侵犯用戶隐私的事實,對騰訊進行惡意商業诋毀”為由,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正式起訴360不正當競争。

2011年4月,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奇虎360停止侵權,30天内在360網站的首頁及《法制日報》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奇虎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月29日,北京二院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随後,騰訊就奇虎360公司發布的“扣扣保镖”的相關侵權行為,向廣東高院提起了更大規模的訴訟。

2013年4月,廣東高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360公司的多項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争行為”。這些不當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騰訊公司合法的商業利益,同時也破壞了行業内正常的競争秩序,構成了不正當競争。法院因此判決奇虎360公司連續15日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奇虎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盡管在法律層面上,騰訊取得了全勝,可是正如馬化騰等人當時所預見到的,判決對兩家公司均不構成實際的利益影響,中國法律在衆多的互聯網惡性競争中都沒有能夠扮演恰當的、具有實際約束力和懲戒力的武器,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非常遺憾的事情。

對于馬化騰來說,3Q大戰則無異于一杯難咽的苦酒。

就競争戰略的角度,11月3日的“不兼容”,無疑是唯一正确的決策,馬化騰冒着千夫所指的風險,阻擊了360的釜底抽薪。後來他對我說:“如果再咬牙堅持一周,360就徹底出局了。”恨恨之意,溢于言表。

3Q大戰的暧昧結局,并沒有帶來反抗者所期許和承諾的“完全開放環境”,反而促使了“唯平台論”的奇特複活:一方面,對開放的呼喚促使壟斷者深入反省,重新認識互聯網經濟的深層結構;另一方面,開放主義的信徒不再迷信“開放萬能”,因為互聯網的資本主義特征遠比他們設想的要複雜得多。那些反抗者,通過挑戰壟斷者,分享了壟斷的利益。

騰訊在此次事件中所遭遇到的輿論攻擊更讓馬化騰一度意興闌珊,在訪談中,我能夠非常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困惑與郁悶,甚至在某些時刻,他的價值觀都有點動搖。正如黑格爾所言,獲得認可的欲望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願望,馬化騰一向自诩為産品經理,日夜所思皆是用戶體驗及得到他們的認可,然而,就是在這個層面上,他遭遇了緻命的質疑。

後來發生的種種變化将證明,在騰訊史上,3Q大戰的确是裡程碑式的事件,它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改變了馬化騰的性格,他開始重新思考騰訊的平台策略以及公共屬性,在外部溝通上,他也漸漸變得柔軟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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