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

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1 08:51:47

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進入一個新的公司,一般都會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内,不僅是公司考核員工的時候,也是員工選擇公司的時機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提前多少天?員工在試用期内提出離職需要提前多久?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多少天)1

試用期被解除勞動合同是什麼樣的

進入一個新的公司,一般都會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内,不僅是公司考核員工的時候,也是員工選擇公司的時機。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提前多少天?員工在試用期内提出離職需要提前多久?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提前多少天?

1、隻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無需提前通知。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緻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試用期内員工辭職需要提前通知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關于試用期的一些常見問題

在試用期問題上,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1、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緻,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緻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緻後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淩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2、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争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别對待。

3、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裡。不管試用期之後繼續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4、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

如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禁止設定變相試用期。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适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将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确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綜上所叙,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隻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法律快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