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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天天都在喊要自由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9 15:26:21

新哲學思想

文丨桡哲

[摘要]隻要你是群體性的生物,你就不可能不受到群體規則的約束,因為任何個體的行為和意識必然是為了更好的滿足自己或小群體,讓自己更好的生存,但是在有限或封閉資源的前提下,這顯然是與整體的利益相違背的。所以必然是會受到整體的約束,而隻有在有利于整個群體的前提下才有所謂的“自由”。因為個體的自由傾向于自身的穩定和延續為标的,而群體的規則則更傾向于整體的穩定和延續為标的,而不是以某個具體的個體穩定和延續為标的,個體的行為和言論以維護群體的穩定存在和延續也才有所謂的“自由”。

[關鍵詞]基本需求、意志、約束(自然、社會)、自由的表現(精神、能動性)、、來源、規定性、指向。

一、既往談及的“自由”是什麼?

自由一詞是出現很早的,因為早在古希臘的犬儒學派就已經談及“自由”,但是犬儒學派的自由是試圖掙脫社會習俗和道德規範,不想受到社會規則的約束,試圖完完全全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來生活

這個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第歐根尼,他公開教導人要拒絕一切财富、婚姻、榮譽和家庭,主張背離文明回歸自然,而且他的言行極其極端。

比如他可以長期赤裸的生活在一個鬧市中的木桶中,甚至在鬧市與女友公然交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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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葛派認為自由就是沒有情緒上的紛擾

洛克認為自由是按照他自己的意願去實施或是克制某一具體行為的能力,一個人隻要依照自己心靈的引導或偏好,有能力去思考或是不思考、運動或不運動,他就是自由的;

伏爾泰的“自由”則可以理解為對自身權利的保護,而不單純是表達成不受束縛,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以及财産的自由。始終強調的是要求個體的行為、意識等不受到社會規則的約束

康德認為自由分為兩種:

一種是有理性考慮,是與動物有所區别的有意行為,即“自由的任意”

另一種則是僅憑理性來規定自己的行為,命令自己應當做什麼,這種自由在康德看來是擺脫感性欲求的,也是真正的自由。

即康德認為通過理性對感性欲求的壓制的行為才是自由,在道德實踐中的理性才是自由;

孟德斯鸠認為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一切事情的權利,而如果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是自由的;

而今天大多數人認為,“自由”要麼是不受束縛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要麼是選擇可以不做什麼,以為自由就是一種純粹主觀的感受,或者說财富自由、吃喝自由等滿足自身欲望或生理需求的表淺含義。

所以,一旦談及自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但是從沒有人真正說清楚“自由”的來源、發展淵源以及規定性

既往對“自由”的定義都是直接在橫向觀念下将某種獨斷的自由視為單一絕對的“結論”,根本沒有去追究自由的根源,以及沒有追究束縛的前提,隻是一味的去要求所謂的“自由”,這可能闡述自由的本質?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二、自由的根源

要談及“自由”的根源,我們必然要從行為和精神的角度來追究。

比如談及自由,就必然會涉及一個人的行為、言語是否自由,一個人的思想或意識是否自由,而無論是誰,他說要求的自由也無非是追求的他行為、言語或思想、意識上的自由。

因為在群體中,不論是生物還是人類,追究到底都是通過行為,以及思想、意識對應的“言論”(包括語言、文字、符号等等)來表達的。

但是,一個人如果是“絕對穩定的存在”,他不需要任何“依存條件”就能穩定存在或延續,那麼他需要行為或思想、意識上的自由?

可見,任何“自由”都有一個先天的、必須的默認前提:

穩定存在或求存的“需求”,然後通過生物自然性或人類的本能的“意志或沖動”去實現這一“需求”。

所以,是有了此項“需求”之後才需要借助不受約束的、自由的“意識(思想)和行為(能動性”)去實現。

也所以,任何行為和意識必然是有“需求”對應的意志或沖動作為動力或标向,生物自然性或人類的本能的意志或沖動無非指向的是存在、生物或人類的某些基礎需求,無此需求你就無法穩定存在和延續。

即“自由”本身就表達的是一種意志或沖動,亦即“自由意志”。

由此,你的自由總歸是有着某項标的,無論是基礎的生存條件,還是閑暇娛樂,乃至無所事事都表達着你的某種需求,都是有着某種指向的。

你所要求的“自由”也絕不可能是純粹“無意義”的虛妄,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你總需要有所獲得

倘若你的某種行為或意識是完全不利于你的生存和繁衍,除非你本身就不想繼續活下去之外,否則哪怕是讓你純粹的娛樂、躺平或者遊玩,你也一定是不會願意的。

于是,要追究自由,首先就必須要追究自由的根源或前提:“需求”。

在《物演通論》中,王東嶽先生依據遞弱代償的思想對馬斯洛的“人類需求層次論”做出了重新的解讀,而基于這種更為底層的解讀,以及趨利避害、簡約原理的生存原則,我們就可以完全了然“自由”的根本所在。

事實上,馬斯洛的“人類需求層次論”表達着自然物性的“人類精神”的演化發展,其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

前三者我将其稱為生物和人類最基礎的“生物性需求”,因為這偏向存在度更高的“生物”,按此三種方式基本可以實現自身和物種的穩定存在;

後兩者稱為“社會性需求”。因為随着生物演化,越是後衍的生物無法再獨立的面對自然,而是需要集結成整體去面對自然,這個時候就會産生資源的分配問題以及等級相關的問題,而資源分配是社會性需求的根源;

接下來我們就一一剖解:

1、生理需求。

這是任何生物得以實現自身的穩定存在的最基本前提,即代謝所需的“食物”,由此才能實現生存,也就是無論後衍生物的行為、邏輯何其複雜,其最根本就是代謝生存

比如說,單細胞生物是無需愛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單細胞生物通過二分裂的方式繁衍,“繁育無分”,大多數根本就不需要繁衍對象,僅僅需要代謝所需的“食物”、水、空氣等以及滿足生存以實現自身物類存續的必須的存續條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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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生理條件需求是任何“生命”存在的基本前提,這是馬斯洛“生理需求”在物演的根本性本原或本質。

當然,安全需求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相對生理需求而言,安全其次,因為生理需求是最基礎的前提,生命得以存在才有安全可言

2、安全需求。

安全需求可以說是生理需求之外的第二大最重要的需求,因為單細胞生物同樣面臨着高溫、酸堿度、太陽輻射等環境,那麼單細胞生物必然是需要有對應的保護機制來維系自身的“安全”。

比如,生物學家給厭氧單細胞的水中滴入一個氧氣氣泡,那麼這些單細胞會不斷遊移,最終遠離這個氧氣泡,這叫趨性反應,是一種安全保護。

也就是在單細胞階段,它還沒有感官,更沒有神經,它僅有細胞膜上的受體反應,它已經能夠在依存識别上産生最初級的定向避害運動,隻是說單細胞生物是基于表面的受體達成的識别進行的定向運動,從而使得厭氧單細胞逃離不适宜的環境。

這就是生物的第二大需求,“安全需求”!

為什麼不說“繁衍需求”是第二大需求?

這是因為直到節肢動物門的生物才出現大量雌雄異體的個體,而雌雄同體在爬行動物都有存在,隻是越往後演化是越來越少。

而節肢動物門之前的腔腸動物門、扁形動物門、環節動物門等等大都還是雌雄同體,都可以通過自分裂的方式進行繁殖,自然也就沒有過大的“繁衍需求”,也自然沒有“愛的需求”。

所以其體質性狀也主要是圍繞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來發展。

3、愛的需求。

所謂愛的需求其本質是指向依靠“繁殖對象”來繁衍後代,因為到節肢動物門以後的生物逐漸就需要依靠對偶式的交配才能實現自身物類的存續,所以異性之間就會産生“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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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愛的需要也表達着你相當于丢失了性增殖能力的一半,所以馬斯洛所謂的“歸屬”本身也就指的是殘化的自身需要去追尋完整。

這就相當于本來你是雌雄同體的,但是後面分化為雌雄異體,從此你就陷入了追尋另一半的境地之中,盡管這種缺失讓你可以有實現愛欲的快感,但是也意味着你将自身的主權交付出去。

從此,你就不能再隻為自己活着,而是為了你的另一半和你的孩子活着,乃至再後衍的社會活着,由同質個體組成緻密社會也才逐漸開啟;

總之,愛的需要一半表達着後衍生物的“繁衍所需”,因為倘若某一多細胞物類不以此項繁衍或愛的需要作為基礎,那麼這個物類也就必然無法穩定存在

另一半表達着後衍社會将逐漸以更複雜的“社會”來實現自身和群體的穩定存在,包括膜翅目的螞蟻、蜜蜂社會,動物親緣社會以及晚級人類社會。

這也就表明生物進一步的殘弱化,喪失了自身的一半,然後必須将另一半交付給社會去,而愛的需要也就是從社會中去将殘化了的自身尋找回來以達成自身的完整。

所以,一旦有了“愛的需要”,以後任何動物個體都将因為尋求殘化了的自身而受到社會的制約。

也就是所謂把自己天賦的依靠自身就能穩定存在或存續的主權盧梭式地讓渡出來,然後結合成多細胞生物群體結構,而且你還不得不如此,否則你就無法讓自身這個物種得以存續。(1.2.3點着重對應“生物性自由”)

4、尊重的需要。

究其本質,所謂“尊重的需要”就是不必委曲求全的去央求别人來達成殘弱化自身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愛的需要,表達的是你能夠很好的融合進社會,即把自己不自覺地支付給了社會,并由這支付不等價地換回了少許彌足珍惜的自尊

但是,如果你在社會中碰壁或者無法與社會融合,尊嚴的計較立刻就成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總之,尊重的需求其實偏向不積極的融入社會,甯願刻薄自己也不願意委屈求全,而一旦達成别人對自身的尊重,又意味着我可以有更大的抗風險能力以及更容易獲得和支配各類資源。

反之,如果成為衆矢之的,也就意味着難以實現自身的穩定存在。

5、自我實現的需要。

自我實現着重表達在人類階段,因為已經殘弱化的人類憑借自身已經無法滿足自身的生存、安全和繁衍,于是就必須積極的融入社會,而這積極融合社會就需要最大程度的自我實現。

也就是,你必須将自己的優勢發揮出來,然後在社會中讓其他人覺得你被需要,由此你才算真正的融入社會,然後實現對應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愛的需要

也就是說,自我實現的本質就是最為老實的承認自己和追求自己更為徹底的殘化,然後依靠各自更為徹底的殘化存态在社會中尋求定位,所以所謂“自我實現”隻能指的是自我殘極的社會消融或社會實現。(4.5點着重對應“社會性自由”)

由上看出,人類需求層次的優勢分布就是作為人性的“物性”的遞變或分化進程,即是說從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可以看出人類的需求層次就是生物演化及其社會演運在人類階段的人性化翻版或綜合性表達。

然後,這個生物演化或社會演運的層次性需求即是人類需求的優劣層次,也就是說越原始生物所需的、越低級的需求就是人類最重要的需求,而越靠後的需求越不穩定、也越容易迷失。

而且除了上述的基本需求,其中必然會牽涉在實現需求過程中的趨利避害、簡約原理為達成最适“求存”的基本原理或法則,這不僅表達在生理結構上,行為上,同樣也表達在思想意識上。

因為,生物的最終目的是要讓自己更輕松的活着或者更輕松的應對不确定的自然環境以及不可預知的風險,必然會選擇最低成本來獲得最大收益,或者應對最大的風險,如果不能達成此項目的,也就必然會選擇最為“輕松”的方式存在于世,正如下文的“絕對自由”。

萊布尼茨認為每個人都是按照自然預定程序來運行的,即被決定了以特殊的方式來行動。

而上述的五大需求,以及趨利避害、簡約原理就可以說是萊布尼茨的自然預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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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在不同位相下的生物其偏重有所不同,這是任何生物包括人類的要實現自身穩定存在和延續的基本前提。

但自由絕不是萊布尼茨所說:

“自由的就是我在多大程度上知道我的特殊方式或按多大程度的特殊方式去行動”。

真正的自由是達成五大需求,以及趨利避害、簡約原理的一種實現生存的“意志或沖動”表達。

這裡或許有人會說,我要的自由就是旅遊、玩樂或者做一些不是以獲取資源為“目的”的事情,但是這些不以資源為目的的事情是需要物質資源基礎的。

但請問你旅遊玩樂不需要吃飯、喝水?

所以,你說的這些隻是一種精神的調節方式或者說暫時逃避那為了獲取“資源”而讓精神和肉體受盡折磨的世俗社會。

也所以,你所謂的“自由”始終是建立在保證你能實現基本的生存之上的,或者說你所謂的“自由”其實是你不堪忍受那些讓你獲取“資源”的方式,你想借此緩解一下那繁重的世俗壓力,追求詩和遠方。

但這也無可否認你要的自由是為了讓你生活更舒服一些,讓你在不繁重的求存壓力下選擇一種你認為的更好的方式來調節自身,然後實現自身的穩定存在。

由此,你要的自由絕不是無來源的,一般的自由要麼是滿足群體穩定存在和延續的前提下不受約束或沖破束縛去獲取所需的任何資源;

要麼是将自由視為在獲取資源的過程中的一種調節自身精神狀态的方式,即放棄内在過度獲取資源的意志和沖動,當然這種調節更多指的是那些終日為生計奔波操勞的“人”。

總之,自由是人類“意志”層面的表達,是人類的本性外顯,正如大衛·休漠所認為的:“真正的自由源于人内在的性格、激情和喜悅”

自此,我們可以了然:

我們所追逐的“自由”絕不是獨斷,更不是純粹主觀,而是任何生物在對應階段的一種特有維護機制。

在王東嶽先生的《知魚之樂》中寫道:

“自由”是在依賴條件量過度膨脹,以及迎合所需要條件的機遇呈反比減縮的情況下,不得不發展出的在意志序列一側的屬性代償,是特定的依存質态,亦即“自由意志”,即是為了最簡約高效的實現基本需求乃至過度需求的意志,或者稱之為去實現需求的“沖動”,從而使得自身得以按某種“既定”的方式穩定存在”,然後需要對應匹配自由程度的意識或思想,以及行為或能動性去輔助實現對應的需求或意志實現,縱向上是客觀,橫向上是主觀。

所以,所謂自由就指向的是“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其本質表達的就是“求存”需求的程度,是一種本能的“意志”表達,也就像拉兩輪車的“馬”

而意識或思想(意識序列),以及行為或能動性(結構序列和能動序列)就像是車的兩個輪子,意志必須借由此兩項前提才能獲取對應的所需的資源。

而對于任何一個“主體”而言,為了實現自由,就必然涉及去實現自由的兩種方式:

其一是“精神”自由,包括意識或思想自由,其二則是“行為”自由或者叫“能動”自由,然後借以這對應的意識或思想自由程度和行為或能動自由程度來滿足對應的程度的“需求”乃至過度“需求”。

而且,基于需求就必然涉及束縛,因為需求指向的“資源”始終是有限的,主體自身的需求程度也是不同的。

所以,我們就需要從自然束縛的“生物性自由”和社會規則束縛的“社會性自由”的兩種角度來闡述“自由”(縱向視角和橫向視角),因為自由本身就暗含着不自由和束縛,否則為什麼要有“自由意志”呢?

下文我們繼續追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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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物演通論》∙ 王東嶽著

物演通論福州答疑 ∙ 王東嶽(視頻)

東西哲學啟蒙課 ∙ 王東嶽(視頻)

《西方哲學史》∙ 弗蘭克 ∙ 梯利著/賈晨陽 解本遠譯

《西方哲學史上、下》∙ 羅素著/何兆武 李約瑟譯

《古希臘哲學》∙ 黃頌傑 章雪富著

《西方哲學簡史修訂版》∙ 趙敦化著

《西方哲學史修訂版》∙ 趙林 鄧曉芒著

《西方哲學史第2版》∙ 張志偉著

你天天都在喊要自由(你天天都在喊要自由)6

選自《中國新哲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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