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今年25歲,他說之前在工作中,幫老闆墊了一萬五千多塊錢。現在已經離職,錢還沒有拿回來,感覺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
視頻:繼承家族企業前先打工鍛煉,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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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家裡學技能 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徐:“因為我們家的企業,以後也是會涉及到這一塊的,我想學一點進去,結果到後面,東西是學到了,但是感覺就是現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覺,因為他現在還欠我一萬六,小半年的工資。(家裡做什麼?)家裡是做酒廠的。”
小徐在大學裡學的是表演,他介紹,2019年10月經朋友介紹,到杭州同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2月又跟杭州合縱智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簽了合同,不過都是跟着一位王總,主要負責對接宣傳片的拍攝以及幕後運營。2021年4月離職,他說合同找不到了,現在能查到這兩家公司幫他繳納社保的記錄。工作中王總有時會有應酬,自己墊過錢,公司也報銷了。
小徐:“有同事生日,說老闆要宴請一頓,去KTV,結果那天好像叫了很多人,然後老闆說叫我先去付一下,我想之前給他墊過了,那我就給他墊了。(為什麼會讓員工墊錢?)我覺得老闆可能是想裝個面子,因為旁邊也叫了其他的老總什麼的,就比如說小徐,你先付一下錢,那我覺得也能理解。”
小徐說,那次給一位姓江的同事過生日,他提供了付款記錄,在一家KTV消費了3848塊錢。他說之後王總還有一些應酬,自己也墊過錢。
小徐:“KTV我開不出食品發票,隻能開酒水發票,他就說,财務就說報不了,報不了我說怎麼辦,老闆就說先欠着,到時候打給我。我想那也行,因為我也比較信得過他。後面又有幾次應酬,也是讓我付的,結果後面就是我離職了,這個錢還沒報給我。”
小徐列了賬單,有六筆墊款記錄,發生在2020年8月到9月,他說之前王總給了自己5000塊錢,現在還剩15886塊錢沒給,自己多次催過王總。
小徐:“我說我記錄都是有的,他說我不記得了,而且你自己也有在消費,你消費了,你又不是沒有吃沒有喝。我說這個東西是應酬的,又不是我要去這個地方的。同事生日,總不可能是我請這個同事吧?現在我就想他要給我一個說法,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小徐帶記者找到杭州紅石商務大廈10樓的一個房間,門口有杭州合縱智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牌子,裡面有同浩影視的字樣,一位黃女士看到攝像機後,表示不能拍攝。
黃女士:“請你現在關掉,我們接下來談他的事情。把前面的删掉,前面的删掉。(我說了談他的事情我再拍。)前面的删掉,現在我們開始談他的事情。(談他的事情我再拍。)删掉,馬上删。(我想問一下您是?)我是這裡的總經理,我來談。”
小徐說,這名黃女士自己之前沒見過。溝通後,黃女士同意到樓下接受采訪,那麼這一次小徐的這些支出能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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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詢問記錄 場景還要核查
記者查了一下,杭州同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江,小徐說這是上次過生日的那位同事。
杭州合縱智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王,杭州合縱智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姓王,和杭州合縱智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樣。
那同浩影視文化和這兩家合縱智恒公司是什麼關系呢?
杭州合縱智恒公司 黃經理:“沒有關系。(沒有關系?)嗯。(那為什麼他說先後換了兩個公司都是跟着那位王總?)我不知道啊。(您是哪個公司?)我是合縱。(我看合縱的法定代表人是王總?)沒錯。(然後同浩的法定代表人是那位姓江的同事?)對。”
黃經理看了小徐提供的這些付款記錄,對于每一筆的情況進行了詢問,包括消費發生的場景、消費内容以及是否有發票。
杭州合縱智恒公司 黃經理:“如果這一些沒有清清楚楚的發票,跟公司來講,那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不能走到公司财務裡面去,這個理解吧?那麼第二個,假設這些是真真實實發生的,你确實墊了,也是合情合理的,是應該由你來出、我來出,是能分清的情況下,那麼其實是私人行為。(小徐:因為我有記錄,應該是能補開發票的。)你能開發票,發票過來之後,那就是看發票發生的場景,是不是真實場景。”
黃經理表示,因為沒有發票,再加上這些消費發生的情況自己還不了解,所以需要去核實。小徐說,這些消費都發生在一年半以前,再加上自己的手機丢過一次,現在隻有從去年9月開始的微信聊天記錄了。
杭州合縱智恒公司 黃經理:“(記者:王總不是也在嗎?能不能讓他來說一下?)那沒有辦法,他個人的事情,我現在決定不了。因為剛才說過了,沒有發票,這不是公司行為,對不對?(記者:但他所說的這些場景,我們能不能先核對一下?)那是他個人的事情,我決定不了說,你可以采訪他還是不可以采訪他。因為從我公司的角度講,這些不是公司行為。(記者:他比較想知道的是,王總對于他這些消費是什麼樣的态度。)(小徐:對。如果他認是公司,那我去開發票,那如果不認公司就……)現在态度已經很明白了,王總是不認的。”
杭州合縱智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王總:“(我是1818黃金眼的記者,您是王總嗎?)如果說您問小徐的事情的話,我們是個人事情,不需要媒體來介入好嗎,謝謝。”
溝通到最後,黃經理表示,小徐可以先去這些消費場所把發票補開過來,自己也再去核對一下,三天之内跟他聯系。關于這種情況,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松濤:“我的建議就是,盡量去找一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他這筆消費,是老闆應酬的,他墊付的。比如說當時的小票,或者說當時有哪幾個人在場的,尤其是他不是有一次是給員工慶祝生日的嘛,那慶祝生日肯定是有自己的同事在,跟沒有發票是沒關系的。”
小徐後來反饋,黃經理聯系了他,說生日宴會的3848塊錢需要再細算,下周一跟他當面談。其餘墊款可以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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