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乘坐電梯回家,必須刷卡才能上樓,還隻能按亮自家所在的樓層......
今年7月份,無錫蠡溪苑小區的物業給東區的21号和31号的電梯均安裝上分層刷卡設備,進行試運行。每戶發放四張電梯卡。居民進電梯需刷卡,并且隻能按亮自家所在的樓層,其他樓層按了一概沒有反應。
如果有親友或者快遞、外賣過來,居民需要走到門外按電梯按鈕,下面的人才能上來。為防止緊急情況發生,物業那邊有幾張備用的萬能卡,刷卡後每層都可以停留。
溪南社區的工作人員表示:在安裝刷卡設備之前,社區曾經找來十幾位21号樓的居民代表,就此事進行協商,絕大多數人同意後,才開始安裝。當時按照物業的推進計劃,今年下半年,東區餘下的12棟樓也将完成電梯刷卡的改造,明年則計劃推行至西區。目前已經有一半電梯裝上了刷卡設備,但在推進的過程中,居民的意見也越來越大。
許多居民表示,這個系統非常不方便,而且并未起到安全作用,物業沒有征求廣泛意見而強行安裝。
而物業表示,安裝初衷在于整治小廣告和管理群租戶,21号和31号兩棟樓自從實行電梯刷卡以來,這兩方面确實效果顯著。“從12345熱線轉過來的關于群租戶噪音問題等的投訴基本沒有了,樓道裡小廣告的蹤影也基本絕迹。”景溪物業工作人員也表示,普通業主一家發放4張卡,如果不夠用,可以20元一張的價格購買,但是租戶沒有購買的權利,最多隻發放四張,以此來預防群租現象。
同時,通過這種方式也希望居民能夠盡快繳納物業費,希望居民能理解配合。并且現在還沒有全部完成安裝,肯定會有一些問題,等到全部完成安裝後,會有一部分人性化措施。
不交物業費就不能坐電梯,
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内的其它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小區物業與住戶之間是合同關系,在享受物業服務後繳納物業費是住戶的義務,住戶若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物業公司以不交物業費為由限制住戶乘坐電梯,侵犯了住戶的合法權益。
(來源:江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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