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業務辦理
蘇州工業園區社保公積金中心為配合江蘇省一體化社保系統全面上線的工作安排,保證蘇州工業園區各用人單位及參保職工退休審批業務的順利對接,自2021年7月起,退休審批業務由原先到達法定退休時間前三個月辦理調整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完退工減少手續後至櫃面辦理。其餘材料手續要求不變。
在蘇州園區辦理退休的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完成社保繳費并在系統中辦理完合同解除手續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十五年,同時退休待遇領取地确認在園區的參保員工。(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人員除外)
蘇州園區退休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同時在繳清所有社會保險費用,辦理完合同解除手續後,準備相關退休審批材料,來中心申請退休待遇審批
2、中心依據國家和地方政策,根據參保員工材料,認定該人員出生日期、視同繳費年限、特殊工種年限,結合實際繳費信息,确定退休時間、退休類别和退休工齡。審核完成參保人員退休資格審批後,當場進行退休資格複核和退休待遇核定。
3、退休待遇審批通過後,當場發放退休證和《蘇州工業園區參保人員定期養老待遇審批表》
4、中心在完成退休待遇審批後,從參保人員核定退休時間之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5、其中,當參保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申請退休資格審批經中心審核不符合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但按規定符合補繳或後延繳費的,申請補繳或後延繳費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後,再按上述程序辦理養老金審批手續;既不符合補繳,也不符合後延繳費,且待遇領取地不接受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的,經員工本人申請可進行退出工作崗位個人帳戶的一次性提取,同時終止社會保障關系。
辦理退休資格審批需帶以下材料:
① 《D1:蘇州工業園區參保人員退休審批業務申請表》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用人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介紹信各一份
③《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應提供);
④《勞動手冊》;
⑤原始檔案(能證明參保人員工作履曆、工作時間、連續工齡、工資演變情況、特殊工種審批等的原始檔案材料);
⑥近期一寸證件照片一張;
⑦蘇州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通知書原件(申請辦理病退的參保人員需提供);
其中①②⑥為必備材料,③④⑤非必備材料。③④為核對1992-2000養老繳費使用,⑤為審核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工齡使用;(申請表可至蘇州園區社保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專區-表格下載”中下載)
退休注意事項:
1、申請退休資格審批前需将園區外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統一歸集至園區,完成轉移接續手續。
2、法定退休年齡到達時,單位為員工繳清退休當月社保并辦理完合同解除手續後,準備相關退休審批材料至中心申請退休待遇審批。
3、參保人員如有人事檔案材料的,需由用人單位在來辦理退休待遇審批前辦理相關調檔手續(調檔手續請咨詢員工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檔案托管機構)。
4、符合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人員需在《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下發之日的三個月之内帶齊材料來中心辦理手續,超過三個月以上的,需進行重新鑒定。
5、個人不能攜帶本人檔案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6、其餘特殊情況以櫃面審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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