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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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在大二那年暑假,我沒有選擇回家,而是一個人跑去fsk打暑假工。
面試的過程中,頗費了一番波折,這裡不再細講。
折騰到淩晨2點,終于到了安排的宿舍,在光床闆上湊合了一夜。
第二天,正式開始上班。
這也是自己第一次進廠,第一次體驗打工生活。
在這裡,你不能說自己是大學生,因為,高中生比大學生更受歡迎,特别是面試的時候,也不能說是打暑假工。
這一次暑假工經曆,讓我感受頗深。
那麼,這段經曆又與這篇文章有什麼關系呢?
别着急,聽我接着往下說。
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内,也認識了不少好朋友。
其中,就有一位來自某專科院校(可能還不是大專,類似于中專職業技術學院之類的學校)的學生。
因為,他看起來年齡并不大,稚嫩得像個高中生。
他告訴我,他們一起來了不少人,都是學校安排來“實習”的。并且,已經不是第一次“實習”了,之前一直在深圳的一家電子廠。
他說這些的時候,表現出了與年齡不相符的成熟。
他還說:“這個實習是學校強制要求的,如果不來實習,拿不到畢業證”。
我們雖然每天幹着一樣的活,加着一樣的班,但是,我們的工資待遇則完全不同。
這又是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說,大專生“實習”已經不再是一個新鮮事,極有可能普遍存在于不少工廠企業。
每年,這麼多的大專生離開學校去工廠企業實習,無論是對學校還是企業,都帶來了不小的考驗。
最近,就有大專生在實習過程中出事的報道傳出。
先有山東省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工程系學生出事。
後又有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的兩名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出事。
讓人感到痛心的同時,我們不禁在想,大專生為什麼都要去實習,并且,還要與畢業證挂鈎?
那麼,大專生為什麼要實習?所有大中專院校的學生都要去實習,這肯定是有依據與原因的。
首先,這與專科生的培養目标有關系。
主要培養具有某種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中、高級人才;培養能适應生産、管理、服務和技術應用型人才;培養掌握一定理論知識,具有某一專門技能,能從事某一種職業或某一類工作的高等人才,其知識的講授是以“夠用為度”、“實用為本”。
夠用、實用,具有某一專門技能!
那麼,實用、專門技能從何而來,當然是來自于實習。
但是,對于大專生實習,也有相關規定,而不是學校随便安排亂七八糟的工作就給學生做,來濫竽充數。
在2016年,教育部發布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就有相關要求。
比如: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标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其次,還有如下關于工資報酬的規定。
實習單位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标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确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标準的80%。
以及關于安全以及責任的規定。
規定要求,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明确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還有關于選擇實習單位,實習企業的具體要求。
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确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内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内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看得出來,該《規定》對于大專生實習,已經做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隻不過,在落實的過程中,可能存在很大問題。
比如,在給學生不支付合理的報酬、安排學生超長加班、不注重學生健康以及安全,這都屬于違規行為,嚴重侵害了學生的利益。
相信,悲劇的一次次上演,與這一些問題的存在脫離不了關系。
這也正是學校、合作企業、監管部門以及整個社會都應該反思的問題。
實習,出發點确實是好的,但是,在整個實施的過程中,卻存在不少問題。
所以,也希望孩子們,在實習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在此基礎上,再去努力拿到畢業證。
真心希望,這種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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