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離職了,離職手續是必須要辦全的,尤其是離職證明。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要求出離職證明的員工也越來越多,有些公司忽視了離職證明的重要性,随意做了一份離職證明,蓋了章,結果卻成了員工投訴的有力工具。
用人單位如何給員工開離職證明?因為離職證明不是随意開,也不是所有人都能開,用人單位需要謹慎為之,否則容易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或官司。
用人單位在給員工開離職證明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注意區分對象離職證明,是出給正常離職的員工,員工拿到離職證明,在下一家公司面試時,出示離職證明,則代表他是自願并自己提出的離職申請。
對于被公司辭退的員工,隻能出辭退證明,如果辭退的員工也給他出離職證明,那麼很容易給公司帶來隐患。
因此,确定出離職證明前,用人單位的人事負責人要注意,正常離職的員工,才有資格拿離職證明。
二、注意個人信息的準确性離職證明含有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證号碼、在職時間,這些信息是确定一個人真實性信息,容不得半點差錯。
離職證明是員工手動輸入,因為輸入法的特殊性,常常會帶着同音字或是筆畫字,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輸入錯誤。在輸入個人信息時,作為輸入者,需要确定信息是否有錯?及時發現,及時更正。
在輸入完成後,在打印之前,還需要再次确認姓名的準确,确認身份證号碼數字的準确,确認在職時間是否有漏,最後關注性别是否出錯。
三、注意文字的嚴謹性
有些人事負責人會錯誤地認為,員工的離職證明隻是一份簡單的證明,認為這隻是員工為了下一家公司上交的資料,實際沒有多少意義,所以做起來也比較随意,往往是大概意思表達就好了。
這種思想,往往是一般沒事,但真的有事時,可能就是一家公司的損失了。所以員工離職證明要寫嚴謹,是人事負責人必備的要求。
文字的嚴謹從哪些方面體現呢?
首先是涉及到員工工資的真實性。有些公司會在員工的離職證明上寫上工資,甚至是按照員工要求的工資填上去,這種做法是公司留下來的隐患。因此,在員工的離職證明上,最好不要體現工資,一是為了公司的安全,二是也能為員工在下一家公司得到自圓其說的機會。如果一定要體現工資,那就一定要按照實際的工資填寫,确保安全性。
其次是離職交接的責任。對于用人單位來說,一旦員工正常離職,員工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都與公司無關。用人單位給員工出離職證明時,需要強調其“已在本公司完成一切的離職交接手續,其離職後,其在離職後産生的任何行為和責任與公司無關”,這裡一是強調已完成交接,二是強調在離職後的任何事件。
最後是勞動糾紛的法律責任。作為人事負責人應該清楚,任何一位員工的離職,都可以牽涉到勞動糾紛的事件,如何避免正常離職員工這種勞動糾紛呢?在離職證明上寫明“該員工在本公司無任何勞動争議,離職後産生的任何勞動争議與本公司無關”。
以上三點是用人單位在給員工開離職證明時,很容易忽略的點,也是容易造成隐患的點,用人單位需要特别注意,保證員工的離職證明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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