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主要是指借助能夠滿足個體需求的外在事物,作為目标來激發動機,使人産生積極向上的心理狀态,推動引導個人積極行為的整個心理過程。
激勵的作用:激發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吸引人才。
原則:公平,差别,及時,适度,物質與精神結合,個人與集體相結合。
以人的需求為突破口,滿足人的需求來激發積極性。
被管理者心态:不願意多做工作,想法設法逃避,沒有雄心大志,不願意負責人,以自我為中心,對組織漠不關心,喜歡安于現狀,抵抗變革,缺乏理性容易受他人影響。
管理者:能夠克服自己情感沖動,鼓勵自己,能擔負管理的責任。
人都需要發揮自己的潛力,發揮自己的才能,隻有把潛力充分發揮出來,人的才能充分表現出來,人才會感到最大的滿足。才能自我實現。
控制和懲罰不是推動人們努力實現組織目标的唯一手段。
管理者不是單純的隻會生産和控制。也不是單純的人際關系調節。主要任務為員工發揮才智創造條件。減少和消除員工在自我實現過程中的障礙。
管理應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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